与非信徒同工(林后 6:14-18)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哥林多后书6:14-18中,保罗提出了与非基督徒不相配合(字面意思是“不能同负一轭”)的问题。这一段经文既可以应用在婚姻上(不属于本文要讨论的范围),也可以应用在工作关系上。至此,保罗生动地描绘了和一起生活的亲人或一起工作的同事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性。保罗在 哥林多前书5:9-10中说,我们应该与非基督徒合作,并在 哥林多前书10:25-33 中讨论了具体的做法。(更多的讨论,见林前 10章:上帝的荣耀是至终的目标)。

这里,保罗借用申命记22:10关于“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的经文,提醒我们与非信徒同工时需要注意的地方。申命记的禁令,也许是因为驴没有足够的气力来承担牛的重担,而牛的速度却难以跟上驴的步伐。在哥林多后书里,保罗似乎涉及到更深刻的属灵现实,提醒神的百姓在与不法之人、黑暗之人、拜偶像之人甚至撒旦自己同负一轭时,需要谨慎(林后 6:14-15)。

尽管神清楚地呼召我们要爱、服侍非信徒,与他们同工,但保罗说不可和他们“同负一轭”。那么,不可同负一轭是什么意思呢?答案就在于比较我们应当如何听从耶稣的教导:“当负我的轭”。(马太福音 11:29)。他的轭的一部分在我们身上,另一部分在耶稣的肩上。耶稣就像队伍中的领头牛一样,决定了队伍的方向、速度和路径,而我们顺服他的带领。通过他的轭,我们感受到他的拉力、他的指导、他的方向。通过他的轭,他训练我们在他的队伍中有效地工作。他的轭引导我们,让我们敏于神的带领,并将我们与耶稣连在一起。正如我们在 哥林多后书5:16-21 中所探讨的那样,与耶稣同负一轭使我们成为他的伙伴,一起恢复上帝在生命各个领域的创造 。没有其他的轭能让我们脱离耶稣的轭,也没有其他的轭能与耶稣的轭相比!耶稣告诉我们说,“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9b),但是我们和他一起做的工作不亚于改变整个宇宙。

当保罗告诉我们不要在工作关系中与不信之人同负一轭时,他是在警告我们不要被工作环境所困住,从而阻止我们做耶稣要我们做的工作,或阻止我们以耶稣的方式工作。这个教训含有很强的道德因素。“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保罗这样问我们(哥林多后书6:14)。如果工作环境导致我们伤害客户、欺骗伙伴、误导雇员、虐待同事、污染环境等,那我们就是被困在了别的轭中,没有做好神国度的管家。另外,与耶稣同负一轭,让我们为着神所应许的“将来的国度”而工作,为要更新整个世界,让它与神重新和好。

那么,与非基督徒不平等地同负一轭,就是处于这样一种情境或关系中:你要受到与耶稣的价值和目的不符的人的决定和行为的约束。我们可能会——也应当会——尽力避免与那些强迫我们违背信仰行事的人一起工作。即使情况并非如此,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上司和同事行事的许多动机、价值观和工作方法也可能与我们的基督徒信仰并不相符。你工作的环境和同事们的信仰也可能对你的信仰和基督徒生活经历产生负面的影响。无论如何,我们大多数人都要在不信之人中间工作;我们前面也已经提到,保罗认为这是基督徒生活的正常状态。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应用他这“不要同负一轭”的禁令呢?

让我们从寻找工作开始讨论。“雇佣”是一种协议,你同意用自己的工作换取预定的报酬。当工作可能对你或者他人造成损害之时,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公平地结束合同,那么你就应当算是可以自由地解除自己负轭的担子。那么,你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有必要结束与人同负一轭的担子,或者结束某个雇佣协议呢?我们接下来将要考察两个极为不同的场景。

首先,想象你受雇于一家大体上符合道德的组织,但是周围的同事与你的信仰不同,对你自己的信仰生活造成有害的影响。不同的基督徒受到的影响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人可以在试探和不信之人环绕的情况下保持信仰,但有人却做不到。在许多工作环境中充斥着金钱、权力、性交易以及成名等诱惑,保罗的禁令提示我们,最好从这样受雇的“轭”中抽身出来,免得玷污了身体和灵性,或者破坏了我们与主的关系。另一方面,有的人可以在这样的诱惑中工作,为福音的真理、爱和盼望作见证。通常,他们需要一些不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受到诱惑的人来帮助他们维持信仰。

以斯帖就是这种处境下一个有趣的例子。神呼召她成为亚哈随鲁王的妻妾,所以她将来可以成为犹太人的保护者(以斯帖记4:12-16)。她在“工作”中面临的试探是保护自己作为王后的地位和特权(以斯帖记4:11-12)。如果不是她的叔叔末底改每天来关心引导她,并最终要求她为了拯救自己的百姓而冒生命的危险(以斯帖记 4:8),她可能就此屈服于奢华生活的诱惑(以斯帖记 2:11)。(更多讨论,见“在堕落的制度下工作(以斯帖)”。)

以斯帖对君王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但是若不能讨王的喜悦,也特别容易受到伤害。这可被视为“不能同负一轭”的清楚例子。但是最后的事态证明,她与神同负之轭比她与王同负之轭要强大许多,因为她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成就神的旨意。这个故事暗示我们,当面对违背信仰之事时,我们越愿意承受说“不”的后果,就越发能够在保持与耶稣同负一轭的同时,与不信之人建立更紧密的关系。由此得出的一个重要的应用是,我们要避免过分依赖某个工作,以至于无法辞职。如果你的花销或债务与自己的收入水平相当甚至高出,那么任何工作都可能很快成为某种你不能共负的轭。采用更为节俭的生活标准,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储蓄较多的资金,可以让你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更加容易保持与基督同负一轭的状态。

第二个例子是与不信的商业伙伴“同负一轭”。这种关系在权力上可能是一种更为均衡的伙伴关系,但在伦理上也为双方带来同样的风险。如果一个合作伙伴签署合同、花钱、购买或出售财产——甚至违反法律——另一合伙人将受到该行为或决定的约束。这种类型的伙伴关系更像牛与驴同负一轭——两位伙伴各自向着相反的方向前行。更有甚者,我们从经验知道,即使两位信徒合伙也存在某些风险,因为基督徒仍旧还是罪人。于是,所有的商业伙伴关系都需要智慧和辨别力,同时还需要具备在必要之时结束这种关系的能力和意愿——即使这样做可能付出重大的代价。保罗在哥林多后书6章里给出的禁令,至少可以让我们在与人合伙之前祷告并加以分辨,并在合作协议上增加某些限制性条款。

当然,世上还有许多不同的工作关系,包括买卖、投资、承包和分包以及联合贸易等。保罗“不可同负一轭”的警告可以帮助我们辨别建立这样的关系之方式和时机,或许更重要的是,知道如何结束这类关系的方式和时机。在所有这样的关系中,若我们越发依靠它们而非基督,危险也会相应的增加。

最后,我们必须小心,不要将保罗的话变成一个“我们VS他们”的态度,从而与非信徒对立。我们也不能审判或谴责非信徒,认为他们在本质上是不道德的,因为保罗自己都拒绝这样做。“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么?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林前 5:12–13)。实际的情况是,我们自己每天都需要基督的恩典,让我们不因自己的犯罪而让他人跌倒。我们被呼召,不是要审判人,而是要察验我们的工作关系是否满足组基督的目的和方式。

 

An incident reported confidentially to a member of th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Steering Committee. Recorded August 24, 2011 at th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2011 summer conference in Los Ange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