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信实:进入神的正义(罗马书3:27-31)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在前面的段落中,我们看到罗马书3:22-26,特别强调神在救恩中赐给我们的公义/正义。现在让我们特别强调信心的角色,再来看看这一段经文:

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3:21-26;标记为另加) 

很明显,神所赐的公义/正义,和信/相信有很密切的关系。这一点将我们带入到罗马书最有名的主题:救恩中信心的角色。从许多角度来看,新教改革就是建立在对罗马书相关经文的解释上,直至今日这些经文也几乎是每一个基督教派的教义中心。我们可以用许多方式来谈论这个主题,但主要的概念是:人要借着信心,得以回复与神合宜的关系。

这个希腊文字根pistis,有时译为「信(faith)」(或有时为「相信(believe)」,如上出现过一次),也有像罗马书3:3那样译成「信实(faithfullness)」。英文对“faith”(心理上认同、信赖、或是承诺)以及“faithfulness”(和信仰一致的行为)的含意有所区别。但是在希腊文里,faith和faithfulness共有一个字根:pistis。在所信之事和信心的行为之间,并无任何区别。如果你有信心,你就会有信实的行动。我们知道在大多数工作场合中,我们的信实(faithfulness:我们所做的)比我们的信心(faith:我们所相信的)还要清楚、容易看得出来,这两种pistis的关系,在工作中有特别的意义。

保罗在罗马书3:22和3:26里,两次提到「信耶稣的(The pistis of Jesus)」。如果按照字面来看,希腊文说的是「耶稣的信(pistis of Jesus)」,而不是「信耶稣的(pistis in Jesus)」。罗马书3:22字面的意义,就是我们是借着耶稣对神的信实(the pistis of Jesus)而得救的。在其它经文里,pistis很明显是指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心,像是罗马书10:9:「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事实上,我们在耶稣里的信心(faith in Jesus),不能和耶稣对神的信实(Jesus' faithfulness to God)分开。我们在耶稣里的信心,是因耶稣在十字架上对神的信实而来,然后我们信靠祂而活、以信靠祂来回应神。救恩来自耶稣的信实,而非只是靠我们的相信与否。记住这一点,能帮助我们持守信心、以新的方式完成合神心意的工作——当我们说出「我信耶稣」的时候,就是得救的时刻。

保罗的著作中,信/信实的完整含意,对工作有两个重要意义。首先,它使我们不再恐惧;这种恐惧来自我们太过看重自己的作为,以致我们对于救恩主要来自神信心的赐与这一点,有所动摇。当我们明白,基督在十架上的信实,已经完成了救恩的工作,并且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心主要是从神的恩典所赐,我们就了解我们在工作中对神的信实,乃是对神恩典的回应。我们在工作中得以持守信心,乃是因为神已经白白将信心赐给我们。

第二点,基督的信实,促使我们自己越来越有信心。再一次强调,这并不是因为我们自以为我们信心的行动为我们赢得救恩,而是因为领受了在基督里的信心,我们渴慕可以变得更像祂。保罗说这是「信服(obedience of faith)」(罗马书1:5,26)。没有信心,是不可能顺服神的。但是,如果神赐给了我们信心,我们就能以顺服回应祂。事实上,罗马书后半段大部分内容都是在告诉我们,如何通过神因信赐给我们恩典,使我们更能顺服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