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道德败坏、宗教人士共犯,开始上演(士18-21)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士师记最后一段故事,是以色列落入道德沦丧、偶像崇拜、无法无天过程中,最悲惨的一个事件。但支派一些人,抢走了米迦的宗教事业,包括那个利未人和那尊偶像(士师记18:1-31)。有一个利未人从很远的村子(经文说是伯利恒)娶了一个妾,但是这个妾行淫,就离开丈夫,回到父家。利未人去伯利恒要把她带回来。跟他的丈人吃吃喝喝五天之后,这个利未人糊里糊涂的要在日头偏西时启程回家。入夜了,到了便雅悯支派村落的街上,才发现到处都看不到人。没有人让他们住宿,最后,有一个好心的老人给他们一个地方过夜。

那天夜晚,这住处附近的居民,过来要求这老人把这外人交给他们,让他们与他交合(士师记 19:22)。这个老人想要保护这个外人,但是他保护这个外人的方法,说客气点,是有点令人反感。为了保护这利未人不受伤害,这老人把他的女儿和利未人的妾推出去,给这些居民强暴。这利未人还亲自把他的妾推出门外,这可能是宗教人士共谋犯下性侵案的最早纪录。然后“他们便与她交合,终夜凌辱她”(士师记 19:25)。她的尸身被切成块、分送到以色列四境去,各支派派人几乎灭了便雅悯人(士师记20-21)。以色列人已经完全变成迦南人了。[1]

这卷书最后一句话言,一针见血地下了结论:“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师记 21:25)。但是还是不够清楚。这句话想表达的是说:没有人带领百姓服事主耶和华,百姓就会顺从自己的邪恶方法、欲望;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百姓天生内心就有道德规范,不需要监督,就可以行出公义。

在我们今日工作环境中,对弱势团体的威胁(包括恶待女性、外劳),令人意外极为普遍。从个人观点来看,我们要选择是否与那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站在一起(无庸置疑也会冒着我们自己受害的危险),或是置身事外、坐等伤害过去。

从组织、社群的观点来看,我们要选择:是要加入制衡人类邪恶行为的组织工作行列,还是要站在一旁,看着人们任意而行。在工作场合,如果我们不是管理阶层,既使冷漠旁观也会助长错误的气焰。无论什么情况之下,群体中公认有权力的人(例如:比较年长的、年资比较久的、穿得比较体面的、大家常常见到跟老板谈话的、归属于特权阶级特殊用语族群的、教育程度较高的、甚至于是比较善于表达自我的),没有勇敢为那些受迫害的人讲话时,也算是在助纣为虐。例如,如果有人来向你求助,这表示或多或少你是有些权力的。如果那时,有人讲了一个低级的笑话,或者新人受到欺凌,你在一旁默不作声,那你也是加害受害者的共犯,正在助长下一步伤害发生。

看完士师记最后那几章可怕的事件,实在庆幸我们不是生活在那种日子里。但是如果真的醒悟过来,我们应该就会明白,现在投入工作职场所赋予的道德价值,和古时候以色列人担任领袖职分的意义,同样重大。

图片刊载获得 Inknow授权。

Note that Block makes the Canaanization of the people the central theme of his commentary on Judges. See Block, D. I. (1999). Vol. 6: Judges, Ruth.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