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地对待工人(利19:13)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不可欺压你的邻舍,也不可抢夺他的物。雇工人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晨。” (利19:13)打散工的人通常是那些自己没有可耕作土地的人。他们特别依靠每日所得的薪水来生活,所以需要在每天收工的时候拿到报酬(参考申24:14-15)。在当代,与之类似的情形就是雇主利用工人的弱势来指定工作的内容和条件。例如,工人被强制去支持老板偏爱的政治候选人,或者雇主期待工人延长工作时间。这些行为虽然在多数地方是违法的,但不幸的是,它们还是很常见的行为。

如果打散工者不能提供合法的雇佣关系所必需的证件时,则产生的争议更大。此种情况遍及全球,涉及到难民、流离失所者、无城市暂住证的农村人、非法移民、童工等等。这些人通常从事农业、园林、计件手工业、餐饮业和小型工程,此外还有各种非法职业。因为雇主和雇工的做法都是违法的,所以工人几乎不能得到雇佣合同和政府法规的保护。雇主可能会趁机付给他们比合法雇工更少的时薪,取消他们的福利,并且要求他们在恶劣和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他们可能会成为虐待和性骚扰的对象。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完全依赖于主人的仁慈。雇主如此对待雇工是正当的么?当然不是!

那如果这些工人是心甘情愿地从事这些次等的工作呢?在很多地方,无证工人随处都有,例如在园艺与建筑用品店外面,在农贸市场和其他人群聚集的地方。雇佣他们合适么?如果是的话,那么雇主是否有责任提供给他们那些合法工人才享有的权利?例如最低工资、健康福利、退休计划、病假工资和裁员赔偿。面对这种情况,基督徒是否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行事呢?还是在法律滞后于现实的时候保持一点灵活性呢?考虑周到的基督徒不可避免的会对此给出不同的结论,因此很难确定一个“万全”的方案。无论基督徒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利未记提醒我们圣洁(而非实用的权宜之计)必须是我们考虑的核心。而劳工事务中的圣洁应当出于对最弱势工人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