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社會對不義的工作所負的責任(彌迦書1:1-7; 3:1-2; 5:10-15)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儘管有上帝的旨意,工作仍受罪的轄制。最不尋常的個案就是本身就是犯罪的工作。彌迦提到了妓女的行業,他所說的或許是那種與某種宗教有關的妓女。但他確實地說,她所得的財物必被火燒(彌1:7)。這一經節最直接的應用就是宣佈,作妓女不是合理的職業。有人或許沒有別的辦法爲自己或爲家人提供生活所需,就算這樣的人選擇作妓女,只能說可以理解,但作妓女仍不是合理的職業。還有其它工作讓人生出同樣的問題:人們到底該不該做這樣的工作?無疑,我們還能想到各種別的實例。基督徒只要去找能讓別人受益、讓整個社會受益的工作,就很好了。

可彌迦不只是對某些個人說話,而是在對整個以色列說話。他是在批判一個容許妓女行業存在的社會、經濟和宗教環境。問題不是:“作妓女謀生是可以接受的嗎?”而是:“社會如何改變才能讓人不需要去做有辱人格的或有害的工作?”彌迦是在責問那些感覺是被逼去做壞工作的人,但更是在責問那些沒能改良社會的領導者。他的言辭是尖刻的。“雅各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要聽!你們不當知道公平嗎?——你們惡善好惡,從人身上剝皮,從人骨上剔肉”(彌3:1-2)。

我們現今的社會和彌迦時代的社會是不一樣的,上帝應許給古代以色列的那些具體救治方法也不一定就是他現今給我們的。彌迦的預言性話語,反應了在他那個時代作妓女與拜偶像的邪教之間的關聯。上帝應許說,他要結束以邪教祭壇爲核心的社會弊端。“我必從你中間除滅雕刻的偶像和柱像,你就不再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必從你中間拔出木偶,又毀滅你的城邑”(彌迦書5:13-14)。我們如今也有許多社會因素導致人們去做有罪的、壓迫人的工作,爲此,我們需要上帝的智慧才能找到有效的解決辦法。同時,對於那些刻意參與罪惡工作之人,我們也要像以色列的先知一樣呼籲他們悔改。“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這樣,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摩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