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书信的结论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大公书信始于两个原则:跟从基督让我们可以信靠神的供应,以及信靠神的供应让我们可以为了他人的需要而工作。这些原则构成了工作中各种实践性指导的基础(特别是雅各书),也提供了理解如何在工作场合按照信心生活的神学洞见。它们向我们提出了两个问题:

(1)我们相信这些原则吗?(2)我们真的在工作中应用了这些原则吗?

我们相信这两个原则吗?

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状况。有一些情况会让人怀疑,是否真的可以信靠神的供应。另一些情况则肯定了原则的有效性。我们都知道有人似乎全然信靠神,但是却没有得到他们需要的东西。有人失去了工作,房子,退休储蓄,甚至失去了生命。另一方面,我们也得到一些出乎期望之外的好东西,乃是我们无论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挣得到的。一个新的机会,一件小事引来巨大的成功,一个投资得到极好的回报,或者一个陌生人提供了我们的需要。那么,我们真的可以信靠神供应我们真正需要的一切吗?大公书信邀请我们反复思量这个深刻的问题,直到我们有了确定的答案为止。这也许意味着终生的纠结。然而即使那样,也胜过全然不去考虑它。

我们应当主要为满足他人的需要而工作,这一原则也同样充满疑问。这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所有工人行动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增进自己的福利——不一致。它与社会主流的工作态度——“永远争第一”——相冲突。我们要求(如果我们有权这样做)得到公平报酬的明证。我们会不会同样要求得到证据,证明我们的工作充分地惠及了他人?

我们会不会在工作中应用这两个原则?

我们可以通过考察为养活自己所做的事情,来评估我们对神的供养之信任程度。我们是否囤积知识,好使自己在公司里不可或缺?我们是否要求雇佣合同或离职补偿协议(黄金降落伞,golden parachutes),才能对未来有安全感?我们工作的时候,会时时担心下岗吗?我们是否沉迷于工作,而忽视了我们的家庭和社区?我们是否忍受羞辱,愤怒、绩效低下甚至付出健康为代价,也要保留一个不合适的工作,因为我们害怕失去之后就一无所有?这个领域没有什么严格的规则,上述某些行动甚至所有的行动都可能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场合(工作狂除外)。但是,我们在工作中的行为模式,如何体现了我们对神的供应之信靠程度呢?

然而,我们对神的信靠最有力的指标,不是我们为自己做了什么,而是我们为别人做了什么。我们是否帮助周围的人做好工作,即使这样会让他们在工作中超越我们?我们是否冒着丢失职位的危险,也要站在那些无权无势、需要帮助的同事、顾客、供应商或其他人一边?我们是否选择——在我们可以选择的范围内——为了满足他人的需要而工作,就像我们尽力为了自己的益处而工作一样?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高度尽责地让自己和他人应用这些原则,这正是犹大书要提醒我们的地方。顺服神的话语不是满足我们宗教感受的问题,而是对我们自己、也对那些受到我们工作影响的人有着深入骨髓的后果。然而,问责制度不应当让我们陷入判断他人的是非之中,而是让我们生出怜悯之心来。

大公书信不仅挑战我们重建我们的工作观念,也挑战我们重建为谁而工作的观念。如果我们信靠神供应我们的需要,那么我们就可以为了神而工作,而不是为自己工作。当我们为神而工作的时候,我们就是在服侍他人。当我们服侍他人的时候,我们就将神的祝福带到了世界上,带给了我们所生活的社区——尽管我们乃是天国的公民。神的祝福借助我们的工作进入了世界,构成更新世界的下一步,最终让世界成为了我们的家园。因此,我们工作之时,却“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