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与工作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18:5-9)

以西结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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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帝同住不仅仅是崇拜和个人灵修的事,也是无论在职场、家庭、教会或者社会里,过公义的生活。这并不与唯独恩典、唯独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让我们得救的教义相冲突(罗 5:1),但却指出我们的新生命始于对基督的信仰,却因生活在各个领域的公义生活而得以完全。

以西结书为犹太人如何以俘虏的身份生活在战胜的巴比伦帝国,被残酷地剥夺和压迫(甚至死亡)提供了一份令人信服的记述。当以色列人质问上帝为何容许他们受这种苦难时,以西结道出了上帝的答案:因为你们不义的生活(结18:1-17)。以色列不义的生活方式涵盖每一个领域:婚姻和性生活,献祭和偶像崇拜,商业和政府。我们的重点是职场的实践,而以西结对此有很多教导。他的教导涉及金融和债务、经济发展、诚信、资本分配、职场评估、公平的投资回报、经济机会主义、成功和失败、举报、团队合作、高管薪酬以及社团治理。此外,以西结戏剧性地被神呼召成为先知,也给我们一个神如何呼召某人从事某个特定工作的例证。

以西结书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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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按照以西结书的结构,以上帝呼召以西结成为先知开始我们的讨论。当我们遇到以西结时,他因着是雅各儿子利未后裔的缘故,成了一名职业祭司(结 1:2)。因此,他先前的日常工作就是屠杀、屠宰和烧烤由敬拜者带到耶路撒冷圣殿的祭牲。作为祭司,他也负责为以色列民提供道德和属灵的指导,教导他们神的律法并裁决争论(利 10:11, 申 17:8-10, 33:10)。

然而,在公元前605年犹太人第一次被掳到巴比伦时,他成为巴比伦的俘虏,祭司职任被暴力中断。在巴比伦,被掳的犹太人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上帝对我们不公平吗?”以及“我们干了什么,招致这样的下场?”诗篇137:1-4生动刻画出这些被掳的犹太人凄凉的情景:“我们曾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一追想锡安就哭了。我们把琴挂在那里的柳树上;因为在那里,掳掠我们的要我们唱歌, 抢夺我们的要我们作乐,说:给我们唱一首锡安歌吧!我们怎能在外邦唱耶和华的歌呢?”

被掳于巴比伦的时候,以西结戏剧性地被神呼召。正如以赛亚蒙召(以赛亚 6:1-8)一样,以西结的呼召从神的异象(结 1:4-2:8)开始,以神命令他成为先知结束。在圣经中,对特定类型工作的直接呼召很罕见,而以西结是其中最具戏剧性的。虽然以西结原先的职业是祭司,上帝却呼召他担任主要是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的先知。这与他蒙召异象中的符号,如车轮(结1:16)、军队(结1:24)、宝座(结1:26)和守望者(结3:16)相符。这些都是政治符号,而非宗教符号。以西结的呼召应该消除那种人上帝的呼召一般是放弃世俗职业进入教会侍奉的观念。[1]

以西结的先知生涯是在巴比伦被掳期间、耶路撒冷最终被毁前11年开始的。上帝给他的第一个任务是反驳假先知的虚假承诺:被掳的人巴比伦会被打败,他们会很快回家。在这本书的开头几章中,以西结书描绘了一系列耶路撒冷被围的恐怖景象,然后是耶路撒冷被攻破后的屠杀。

Se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Key Topic #2 – Calling – at www.theologyofwork.org.

以西结书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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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掳之犹太人询问“我们干了什么招致这样的下场?” ,乃是出于一种错误的观念。他们认为被神惩罚,乃是因为他们祖先的行为而非他们自己的过犯。我们在他们引用的虚假谚语中看到这一点:“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结 18:2)。上帝拒绝这个指控。这里的问题在于,被掳之犹太人拒绝为他们的困境承担责任,却将其归咎于祖先的罪。[1] 然而,上帝清楚地指出,每个人都将根据他自己的义或不义而受审。关于一个公义的人(结 18:5-9)、他作恶的儿子(结 18:10-13)、和他行义的孙子(结 18:14-17)的比喻说明,人不为他们祖先的品行受审。上帝使每个人为自己的“灵魂”负责。[2] 然而学者们也正确地注意到,以西结书仍然关注集体的作为。[3]

上帝要求每个人都行公义,而他的复兴则需要等到由个体组成的整个民族都过公义的生活才能实现。在以往不同的世代,上帝以这种方式要求被虏之犹太人作为整体行公义,并监督他们。

以西结 18:5-9指出了一系列的偶像崇拜和道德行为——包括各种公义和邪恶的行为。这些行为构成了判定一个人“存活”或“死亡”的原则。其中四项行为与工作有关: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不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以及公正地工作。不能达到正直和公义的标准——或者更糟糕地任意流人的血——会导致“死亡”(结 18:13)。

Katheryn Pfisterer Darr, "Proverb Performance and Transgenerational Retribution in Ezekiel 18," in Tiered Reality, 209, nt. 63, 509-510.

See nephesh < in 18:4, 20, 27.

Joel Kaminsky,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in the Hebrew Bible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5), 177-78.

以西结书18:5,7 —— 公义的人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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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原则把一般的压迫罪(希伯来语 daka)与特定的不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的罪(ḥăbōl)结合在一起。为了理解并应用这个原则,我们先了解一下以色列关于贷款的律法。《Anchor Yale 圣经辞典》对此有很好的归纳:

希伯来圣经公开承认贷款的必要性,同时禁止债权人从债务人收取利息。与现代标准相比,古代近东的贷款利息可能过高(可能需要提前从贷款本金中支取)。试图说服债权人放弃潜在的利润,是为了照顾上帝从奴隶制中解放出来的人民。一个弟兄可能变得贫穷而需要一笔贷款,但因为有同一位神“曾领你们从埃及地出来”,债主不能向他取利(利未记 25:35-38)。神认为,取利可能让以色列人陷入另一种奴隶制——经济奴役——的压迫之中。值得注意的是,利未记第25章 全部都是关乎维持神所救赎的人民的正直性问题,包括在安息年和禧年归还田产的问题(利 25:1-34),贷款的问题(利 25:35-38),以及雇工的问题(利 25:39-55)。在不能取利的原始要求下,债权人接受贷款抵押的权利被明确认可,却禁止滥用自由处置抵押物的权利(参阅出埃及记 22:25–27; 申命记 24:10–13)。如果经营合理,某些抵押品可能产生利润,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向外邦人收取利息。因此,即使严格按照摩西五经的解释,债权人仍可谋生。​[1]

根据摩西律法,债主不能合法地永久占有贷款抵押物。现代银行法通常允许贷款人保留(如在典当店里)或收回(如在汽车贷款和住房抵押中)抵押物。整个现代抵押制度是否是违背圣经的原则,超出了本文所能讨论的范围。[2]

现代法律也设置了一些流程,以限制或规范贷款人占有抵押物。例如,在受到法院保护的破产诉讼期间,贷款人占用抵押房屋并驱逐借款人通常是非法的。对贷款人来说,无论以何种方式强占抵押物,都是一种压迫。只有在贷款人有权以法律规定之外的方式采取行动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

在最基本的层面上,以西结书 18:7中的上帝说,“即使你有权力拿走应该属于你的,也不要违背律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商业实践中,大多数贷款人(高利贷者除外)不强制收取法律规定之外的抵押物。所以也许结18:7对合法企业里工作的现代读者而言,不算是一种挑战。

但我们不能太快下结论。整个旧约的贷款律法基础假设是:贷款主要是为了借款人的好处,而不是为了贷款人。你以外衣为当头借钱给人(即使你可以在日落以前拿着邻舍的外衣)是因为你有余钱而借款人有需要。作为贷款人,你有权确保收回款项,但前提是你已使借款人充分受益,让他/她可以偿还你。你不应该在明知道借款人不可能偿还的情况下借钱给人,因为你不能无限期地保留抵押品。

这在2008-2009年的抵押贷款危机中有明显的应用。次级贷款人提供房屋贷款给数百万很可能无法偿还的借款人。贷款人依赖房价的上涨、以及借款人违约而强迫出售或收回房产,来收回投资。贷款是在不考虑借款人的利益的情况下作出的,是为了能使贷款人受益。这至少是他们的意图。事实上,市场上徒然出现的成千上万的被抵押房产,使得房地产价格贬值,以至于贷款人即使在收回房产之后也亏本。神在大约公元前580年关于压迫者的“血要归到自己身上”(结 18:13)的宣告,在大约公元后2000年的银行系统中被证明了。

上帝谴责对买方没有好处的合约,不一定局限于有当头的债务。以西结书18:7是关于贷款的,但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与各种产品。隐瞒有关产品缺陷和风险的信息、销售比买方实际需要更昂贵的产品、产品的用途与买方的需求不匹配——所有这些做法都类似于结 18:7中描述的压迫。 

他们甚至可以隐藏在意图良好的企业里,除非卖方把买方的利益当作销售中不可侵犯的目标。用以西结的话来说,关心买方是为了“存活”。

David Noel Freedman, vol. 2, The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1996), 114.

This issue is addressed in Key Topic #11, "Financial Arrangements" of th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at www.theologyofwork.org.

以西结书18:7b —— 义人不抢夺人,反而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吃,把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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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者放在一起可能使人觉得奇怪。禁止抢夺是毋容置疑的。但是抢夺怎么跟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吃,把衣服给赤身的人穿联系在一起呢?同以西结书 18:7a一样,关心他人经济福祉的要求把这两者联系在一起。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人”不是商业交易中的交易对手,而是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另一个人。假如你遇到一个人,你不能抢夺他们急需的、而对你只是想要的东西。如果你遇到人缺乏而你有多余的东西,你应当分给他们;或者至少满足他们生活的基本需要,比如食物和衣服的需要。

这个有些刺耳的警告背后是上帝的经济规律:我们只是一切财产的管家,不是主人。我们应该将财富视为共同财富,因为我们所有的都是神的恩赐。神赐下财富,为了让我们中间没有穷人(申6:10-15; 15:1-18)。律法规定每七年取消债务,禧年重新分配积累的财富(利25),明确体现了这一原则。每五十年一次,上帝的子民要重新平衡土地上的财富,作为对人类社会中充盈的罪之补救。在禧年之间的年岁里,以色列民要管理他们所拥有的:

  • “你们彼此不可亏负,只要敬畏你们的神,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我的律例,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你们要谨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利 25:17-18)。
  • “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 25:23)。
  • “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 神,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曾领你们从埃及地出来,为要把迦南地赐给你们,要作你们的 神。”利 25:35-38)。

以西结书 18:7a中,以西结的命令并不与工作神学直接相关,因为它与有价值的物品的实际生产没有多少关系。相反,它是管理和处置有价之物的财富神学的一部分。但这两者有所联系。假如你是为了满足别人的需要,而不是你自己的需要而工作呢?在排除了抢夺别人的同时,它也会激励你为了向有需要的人提供食物、衣服和其他必需品而工作。例如一家制药公司在新药的规划中,纳入一种慈善使用的政策。或者一家零售公司,把消费者能负担得起的价格,作为商业模式中的关键因素。相反,这个原则似乎排除了那些只有通过高价卖出不能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的产品才能取得成功的商业公司,例如一家为了延长其专利有效期而对药物做出毫无价值改良的制药公司。

 

以西结书18:8a —— 义人借东西给人不取利息,也不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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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学者们花了很多时间研究和推测旧约律法是否绝对禁止收取利息。 结 18:8a 最自然的翻译应属NASB:“他借东西给人不取利息,也不多要。”直到宗教改革后很长一段时间,基督徒普遍理解圣经禁止对贷款收取利息。当然,这将严重妨碍现代和古代的资本有效流动;当代译者如NRSV似乎倾向于软化禁止取利的规定。为了证明这种软化翻译的合理性,有些学者提出,古代以色列允许起始折扣(现在我们称为“零息票债券”);但此后即使没有按期偿还贷款,也禁止收取 额外 的利息。[1]在讨论担保的话题时,评估整个现代利息制度的合法性超出了本文的范围。[2] 我们不再继续讨论,取而代之以检查这两种情况下的结果如何。

若按照较为严格的解释,那么有钱人将面临到底要不要借钱给他人的选择。如果不允许他们收取利息,也不允许拿走保证金,那么他们可能不愿借钱给任何人。但是上帝禁止这种做法:“你一定要向他伸手,照着他缺乏的借给他,补足他的缺乏”(申15:8)。耶稣在路加福音6:35中重复甚至扩充了这个命令:“你们要爱仇敌,善待他们;借出去,不要指望偿还。”贷款主要是为了借款人而不是贷款人的利益。贷款人不要太多担心不能偿还的风险。潜在的贷款人有资本,而潜在的借款人需要它。

另一方面,即使我们认为现代的利息制度合法,这个原则仍然适用。资本必须投资用于生产; 不能因为恐惧而囤积资本。这是耶稣才干比喻的字面意思(太 25:14-30)。上帝已经应许,会供给他所珍爱的产业以色列一切的需要。如果人发现自己拥有多余的资本,他们有责任因为上帝的供应而使用它,——无论是通过投资还是捐赠,提供给那些有需要的人。上帝没有禁止经济发展,恰恰相反:它是必需的。但它必须让那些需要资本的人受益,而不仅仅是为了拥有资本的人的私利。

Oriental and Biblical Studies, Collected Writings of E. A. Speiser, ed. by Finkelstein and Greenberg,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67), 131-133, 140-141.

Se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Key Topic #11 – Financial Arrangements at www.theologyofwork.org

以西结书 18:8b —— 义人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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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在以西结书前面所做的一样,这里以西结给出了一个一般原则(不作罪孽)和与之相关的一个特定原则(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我们再一次看到的统一原则是,有更多权力的人必须关心更少的权力者的需要。这个例子中的权力,是在人与人之间判断的权力。每一天,我们中间大多数人都会有各种时候,有权力在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判断。这种判断可能小到在哪吃午饭的问题上,决定谁的意见占上风。也可能大到决定在指控不当行为的案件中,相信控方还是辩方。我们很少意识到,每当我们作出这样的决定时,我们是在行使判断的权力。

工作中出现许多严重的问题,是因为人们一贯认为他们被当作不重要的人。这可能来自正式或官方的判断,例如绩效评估、项目决策、员工奖励或升职。或者这可能来自非正式的判断,例如谁关注他们的想法或他们多么经常成为笑柄。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上帝的子民都有义务意识到各种判断,并公平地参与。假如我们记录一天之内参与多少判断,然后问一问结 18:8b中的义人会怎么处理那些问题,结果会非常有趣。

以西结书第18章 并不仅仅是在被掳期间生活的一系列规则;它是对结 18:2“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 这句谚语所记载的、被掳之犹太人绝望境况的回应。[1] 以西结书第18章驳斥了上述谚语,但并没有完全排除跨代报应。相反,以西结用个人的道德责任回应了被掳之人的绝望(参阅诗篇第137篇),也回应了“主的道不公平”(结18:25, 29)这类对神正论(theodicy)的抱怨。在回应“如果我们是神的子民,为什么我们会被掳?”、“为什么我们要受苦难?”、“神真正在乎我们吗?”等流放之民的问题时,上帝没有给出答案,却呼吁他们公义的生活。

在以往的过犯和未来的归回之间,在应许和成就之间,在问题和回答之间,这些被掳之民需要公义地生活。[2]只有如此,人们才可以找到意义、目的和最终的回报。上帝不是简单地重申好行为和坏行为的律法,供个人遵行。相反,他呼召整个以色列民族过公义的生活,以至于以色列最终成为“我的子民”(结11:20; 14:11; 36:28; 37:23, 27)。[3]

以西结书第18章中公义生活的标志,为生活在以“合理”伦理为特征的新约社区提供了一个有代表性的生活样本(结18:5, 19, 21, 27)。它挑战,在当下活出新约所要求的生活,作为确保未来盼望的手段。今天的基督徒乃是新约的成员,在马太福音 5:17-20; 22:37-40同样呼召之下。这样,以西结书第18章的教导就令人惊奇地可以应用到我们各样的职场中。[4] 在我们的职业追求中活出个人的公义生活,为我们当前的处境增添了生命和意义。因为它预设了更美的明天,把未来神的国带进当下的生活,并使我们瞥见神对他的子民整体的期待。上帝奖赏这种唯有靠着新心和新灵才能达到的行为(结18:31-32; 林后 3:2-6)。

One could argue that the problem was not with the proverb itself, but rather with the inappropriate application of it to the circumstances in exile. See Peter Enns, Inspiration and Incarnation: Evangelicals and the Problem of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Baker, 2005), 74.

On thi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theodicy and ethics, see Gordon H. Matties, Ezekiel 18 and the Rhetoric of Moral Discourse (SBL Dissertation Series 126;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0), 223-24.

The false proverb of 18:2 is repeated in Jeremiah 31:29-31 where God explicitly contradicts it with the promise of "a new covenant" with Israel in the future. When Israel stops trying to shift the blame to her ancestors, then "the days are surely coming," says the Lord, "when I will make a new covenant with the house of Israel." This covenant will accomplish the fulfillment of God's promises and the forgiveness of Israel's sins (Jeremiah 31:34).

Matties, Ezekiel 18, 222; Darr, "Transgenerational Retribution," 223.

以西结书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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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巴比伦流亡的犹太人错过了以西结书第18章的正面例子,那么以西结书第22章给出了这个民族脱离上帝设定的轨道后,将要面临的清晰图画。耶路撒冷是先知考察导致以色列最终毁灭的政治、经济和宗教因素的舞台。根据Robert Linthicum的观点, 政治 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公义并顺服神的政治体系(申 16:18-20; 17:8-18)。 经济 制度的目的是要维持我们作为神的管家、慷慨奉献的经济体系(申 6:10-15; 15:1-18)。而 宗教 制度主要是为了带领人民与神建立关系,并为上帝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建立根基(申 10:12; 11:28)。宗教为社会提供了防线赋予生活意义。政治制度提供了过程,而经济制度支撑着社会。当宗教系统失去功能时,其他的一切都会分崩离析。[1] 根据上帝的律法,贫富之间的差距(财富和贫穷)是一个国家或社会与上帝距离远近的直接指标。

在以西结书第22章中,先知向被流放的犹太人表明,为什么神对他们国家的审判必须兑现:从贵胄到祭司,到假先知,到全地的所有人,“你们都成为渣滓”(结 22:19) 。上帝已经忍耐到极限,而各种形式的“商业”犯罪,将给犯罪者带来死亡和毁灭。这一类型的犯罪包含什么呢?恃能力流人之血(结 22:6)、轻慢父母、欺压寄居的和亏负孤儿寡妇(结 22:7)、谗谤人以流人血(结 22:9)、性犯罪和性骚扰(结 22:11)、抽取利息和在穷人身上渔利、勒索不义之财(结 22:12)、阴谋蹂躏人民、抢夺财宝导致多有寡妇(结 22:25)、藐视律法、亵渎圣物、曲解律法并遮眼不顾安息日(结 22:8, 26)、领袖仿佛野狼抓撕掠物以得不义之财(结 22:27)、先知以虚假的异象和谎诈的占卜为他们粉刷(掩盖)(结 22:28)、这地的百姓惯行欺压抢夺之事、亏负困苦和贫穷的人、欺压寄居者、没有公平。

最后,上帝想要找到哪怕一个愿意站在破口之中的义人,却找不到。是他们完全无视公义,才招致了神的愤怒和惩罚。这一章以上帝从以色列民中间挪开保护的手,放任他们自己毁灭而结束(结 22:31)。神如何审判他们呢?他任这些社会体系自己毁坏,却不加干预。这种恶性循环最终以毁灭告终。工作神学必须列出神的子民需要遵守的、诚信和怜悯的行为(第18章)。忽视这些行为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Robert Linthicum, City of God, City of Satan: A Biblical Theology for the Urban Church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1).

以西结书 第26-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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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 第26-28章斥责推罗的预言,给出了不义生活的另一个例子。推罗人为耶路撒冷被毁而欣喜若狂,期待在没有贸易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获取丰盛的利润(结 26:2)。因他们没有在犹大需要帮助时给予援手,上帝发誓要惩罚羞辱他们(结 26:7-21)。“神可能用推罗来代表那些想要通过物质的丰富、政治的卓越甚至文化的繁荣,寻求自身安全和自治,同时却违背神所造世界本性的例子。” [1] 在现实中,没有人或国家可以真正保证自己的安全和繁荣。然而推罗却炫耀自己的贸易的成功、完美和丰富(结 27:2-4)。这个海上大国已经通过与地中海沿岸许多国家交易(或占便宜)而成就了一时的繁荣(结27:5-25),却要随着她丰富的货船沉在海底。推罗的过度自信和自私交易,最后以引起列国商人嘲弄的沉船而告终(结 27:26-36)。 上帝要推罗为她的傲慢和物质欲望负责,这在第28章中上帝斥责推罗王的诗歌中达到顶峰。推罗王以他的聪明才智和智慧赢得了巨大的成就和物质财富,因而他自视为神。

第26-28章的教训对于在世上的工作非常重要。上帝禁止我们臆想,以为我们自己是工作成功的主要原因。尽管我们的勤劳、技能、坚韧和其他美德对成功有贡献,这些却不是主要原因。甚至依靠自我努力获得最大成功的人背后都有一个世界,其中存在各种机会、偶然的情况、他人的努力,以及我们不能单靠自己存在的事实。

将成功归功于自己导致了我们的傲慢,打破了我们与上帝的关系。我们认为自己的成功是因为自己的优点,而不是为了这些成就感谢神、相信他会继续供应我们的需要。但是我们并没有能力控制成功所需的所有环境、可能性、人员和事件。因着将成功归于自己,我们强迫自己去控制不可控制的因素,给自己造成巨大的压力。虽然从前我们通过诚信、合法交易而成功,但现在我们可能想要投机取巧,比如掩盖真相以牟利、幕后操纵项目投标、操纵他人实现自己的目的,或者通过贿赂讨好别人以得好处等。即使勉强遵守法律,我们也可能在追求贸易中变得无情和“暴力”(结 28:6)。

真正睿智的人行事公义,他们在等候神实现应许时,不篡夺上帝在他们心里的位置。他们忠于与上帝的约。而上帝会成就自己的圣约,以合适的好处奖赏那些忠心的人(参见结 28:22-26以色列的盼望)。上帝最终会将义人和恶人分开(结 34:17-22; 参阅 马太福音 25:31-46)。对于无论古代还是现代的那些等待上帝的国度完成的“流亡者”,特别是在他们质疑正义、倍感绝望的时候,这些经文会带来巨大的希望。[2]

Joseph Blenkinsopp, Ezekiel (Louisville, KY: J. Knox Press, 1990), 118.

See the same in Malachi 3:13-18.

以西结书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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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18章和第33章在整本书中,具有类似的主题和结构。 [1]在第18章中以西结首次提到,当人们质疑上帝的公义时,上帝呼吁个人因公义的生活而得以“存活”,呼召以色列民悔改。这些内容在第33章被重申,并几乎逐字逐句重复。[2] 然而,第33章提出了第18章中没有提到的另一个想法:神在结33:1-9重申了在第三章中首次确立的、对以西结成为守望者或守卫的呼召。[3]就像城门口的守卫负责警告城内居民敌人的威胁一样,以西结个人负责宣告神即将到来的审判并鼓励以色列人悔改——只有这样以西结才能救自己脱离罪:

人子啊,我照样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我对恶人说:『恶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结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恶人转离所行的道,他仍不转离,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结 33:7-9)。

这是对在以西结书18章中引入的公义生活呼召的重要补充,并在耶路撒冷毁灭前夕的第33章再次重复(结 33:21-22)。上帝要求守望者对流亡者的悔改承担个人责任和所有权,在对个人和整体公义的呼吁中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不仅要与以西结的观众认同(以西结书18章),也要与以西结本人认同。我们接受上帝赐下的任务,呼召他人公义地生活、恢复与上帝的正确关系。在旧约中,有一些人被呼召成为先知。他们的责任是将上帝的话带回到他的子民那里。但作为新约的成员,所有的基督徒都被呼召从事先知的工作。先知约珥在为神代言时预言了这一点,“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 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 你们的老年人要做异梦, 少年人要见异象。” (约珥书 2:28)。使徒彼得在五旬节那一天宣布这已经成为现实(使徒行传 2:33)。[4]

所有基督徒说预言的责任,衍生出工作神学和职场见证的若干教训。上帝呼召我们每个人为他人的命运承担个人责任。我们要对周围的人负责,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守望者。不仅是他们的生命受到威胁; 我们同样如此(结 33:9)。

在一个推崇个人主义的时代和文化中,这种想法并不自然。但上帝确实要我们对别人的公义生活负责。对职场而言,这意味着基督徒在其职场为公义而工作时,要承担个人责任。这可能会引出一些我们会询问自己的、关于责任的问题。例如:

  • 我们是否把神的话讲给同事听?每个职场的基督徒都会看到一些与神的话语不相容的事情,并受到压力要被迫参与其中。我们把神的真理放在我们能融入环境的舒适之上吗?这并不是要我们在工作时尖声论断,但却可能意味着为被当作部门失败替罪羊的同事鸣不平、或者第一个投票支持放弃一个误导性的广告活动。这可能意味着承认你自己在办公室冲突中的责任,或者以信心坚持提交诚实的业绩报告,相信短暂的痛苦会换来最终的价值。这些都是在工作时传讲上帝之道的方式。
  • 我们的生活是上帝信息的明证吗?我们不仅要通过言语,也要通过行动来传福音。在他的事工中,以西结以一幅活动的画面真实地诠释了神的应许和审判。一位硅谷的首席财务官被她的首席执行官要求“找到”200万美元的额外利润,加入到一个星期后发布的季度报告中。这位首席财务官知道,这需要将某些费用错误地划为投资,并将某些投资违规划为收入。在那一周,她碰巧与其他基督徒首席财务官一起开月度的会议。他们给了她勇气,勇敢地面对她的首席执行官。报告截止的当天,她对首席执行官说, “这是你要求的有多余200万美元利润的报告。可能这份报告是合法的,但却没有反映实情。我不能在报告上签字。我也知道你会因此开除我。” 她的首席执行官的反应是什么呢?“如果你不签字,我也不会签。我靠你才知道你负责的事情。把原先准确的报告拿来,我们会发布报告,为没能达到预期的盈利目标而承担责任。”​[5] 这位首席财务官透过她的言语和行动诠释了如何按照神的话语生活,而这也促使首席执行官做了同样的事情。

以西结书第33章证明,虽然每个人需要活出个人的义,先知也有责任警告流亡者正直行事。以西结书第33章 中守望者的比喻,反应了神对我们在工作中对他人生命之责任的期望。这为下一章中用不同的比喻表达类似观点奠定了基础。

See Preston Sprinkle, "Law and Life: Leviticus 18.5 in the Literary Framework of Ezekiel,"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31:3 (2007),  275-93.

Cf. esp., 18:21-22 / 33:14-16; 18:23 / 33/11; 18:24 / 33:12-13; 18:25-29 / 33:17-20.

Cf. esp., 3:17-19 / 33:7-9.

For more on this, see R. Paul Stevens, The Other Six Day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9), 169-173.

Reported to the Executive Editor of th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on the condition of anonymity.

以西结书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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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领袖因未能照顾国家而被谴责。以西结书第34章用牧人的比喻,描述了以色列的领袖(牧人)如何压迫神国度里的百姓(羊群)。众牧者只顾牧养自己,牺牲群羊的需要来为自己准备吃穿(结 34:2, 3, 8)。他们不是在群羊需要的时候牧养和医治它们、或是在迷失的时候寻找它们,反而用强暴严严地管辖它们(结 34:4)。这使群羊沦为田野走兽(敌国)的食物,并分散在全地上(结 34:5-6, 8)。因此,神应许要救羊脱离众牧者(以色列的统治者)的“口”, 寻觅并关爱他的羊,把它们从四散的各处救回来(结 34:9-12)。他要引领它们归回故土,喂养它们,使它们躺卧在安全的佳美之地(结 34:13-14)。最终,上帝要在肥羊(受益者和参与压迫者)和瘦羊(软弱和受压迫者)中间施行审判(结34:15-22)。这种救赎在未来选立大牧人时达到顶峰。这位牧人是第二位大卫,他会在上帝的国里作王牧养神的羊群(结 34:23-24)。[1] 这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在这个时代里神会与他的羊/人们立平安的约。这约保证神赐福他们,给予保护、丰收和自由(结 34:25-31)。这样,列国都必知道神与他的子民同在,是以色列真正的神(结 34:30-31)。

牧者的比喻传递了关键的信息:神应许会审判邪恶的以色列统治者,又给这个民族被蹂躏的和弱势群体以希望。从牧者延伸出来的关于领袖的信息,也适用于其他行业。好领袖在“喂饱”自己前,会照顾他人的利益。效仿约翰福音 10:11, 14中“好牧人”样式的领袖,从根本上是一个真正关心下属福祉的仆人领袖。管理不是使用权术或控制他人。相反,敬虔和正直的管理者力求确保他们所关心的人能够兴旺。这与商学院所教导的最佳管理做法一致,并被很多公司采用。但敬虔的人不是因为这是他们机构认可的做法而这么做,而是因为他们对上帝的忠心。

Andrew Mein认为,大部分读者“很少注意到经济现实可能影响比喻的某种特定用法, 从而使圣经中牧养的比喻沦为慷慨关怀的单调画面。”[2] 当以西结书第34章展现上帝对他的羊的关爱时(像耶利米书第23章, 诗篇第23篇, 约翰福音第10章等其他的牧者经文一样),这一章特别反映了古代牧羊的经济含义,因而可以更具体的应用到领袖的经济责任上。这些牧人因为“没有产生必要的投资回报,滥用主人的财产”,而没有尽到他们经济上的责任。[3] 上帝在收回自己羊群的时候责备了他们。如果仅仅说以色列的众牧人未能照顾羊的利益,有点太轻描淡写了。相反,这些牧人们没有为雇佣他们、期待丰厚投资回报的主人的利益工作。这种解释可以应用于当今高管薪酬和公司治理的问题上。以西结没有在这些问题上给予一般性的宣判,却提供了可以评估每个公司做法的准则。

因此,以西结书第34章对于工作神学有丰富的内涵。领袖需要关心下属的需要和利益(腓立比书 2:3-4)。此外,他们还有责任完成受雇要完成的经济任务。我们要为公司阶级中,不管是比我们高还是比我们低的同事的利益和福祉而工作(以弗所书 6:5-9; 歌罗西书 3:22-24)。最终,所有人都应为了神应得的荣耀而工作。

从这个角度看,利润或者经济生产率被视为敬虔的追求。教会似乎经常忘记这一点,好像利润仅仅是基督徒工作的中立或难以忍受的副产品。但是以西结书第34章认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人或者不能领导团队完成工作目标的经理,并不比虐待同事和下属的人强多少。人和工作的本身都很重要。几百年后,当保罗写道“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时(歌罗西书3:23),他跟以西结持有同样的立场。我们应该做受雇要完成的工作(盈利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像是给主做的。如果你为一个营利的公司工作,你有责任为了神去帮助这个公司创造利润。

但如果利润是对上帝的义务,那么基督徒有义务只追求敬虔的利润。作为耶稣的追随者,我们需要每天为我们的公司好好工作,不管工作是要好好执行销售计划,还是一份严谨固化的工作,或者任何我们的工作产品。雇主应该知道,我们完全值得信靠。作为耶稣的追随者,我们也永远不应该为我们的公司提供虚假的环境声明、误导员工或利用他们的无知、或者掩盖质量问题。我们的雇主应当知道,我们会一贯如此。那让我们成为优秀高效、忠诚于公司的工人之原因,同样让我们成为委身于主、诚信和富有同情心的工人。

The Davidic prince is certainly to be contrasted with the prince(s) of Israel denounced in Ezek. 19:1; 21:17, 30; 22:6.

Andrew Mein, "Profitable and Unprofitable Shepherds: Economic and Theological Perspectives on Ezekiel 34," JSOT, 31:4 (2007), 496.

Ibid., 500.

以西结书第35-48章 圣约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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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把以西结书中的工作神学放在书中一直暗示的、未来归回的背景下,我们的讨论就是不完整的。上帝和以色列之间的约,似乎因以色列未能履约而被打断。但当以色列回转归向上帝时,他会使以色列回归并实现他的应许。应许的实现,在本书归回的预言和新圣殿的部分达到了高峰(以西结书第 35-48章)。在这里,读者看到了一个更加全面的未来图景。忠心的被掳之人在当下,可以通过公义的生活和共同责任而预见未来。

一位像大卫一样的、未来复兴时代的牧者,将要继承上帝与以色列的“平安的约”(结 34:25),也被称为“永约”(结 37:24-26)。以西结盼望有一天,这位尊贵的牧人将带来上帝应许给以色列的祝福,更重要的是,引导她实现她的呼召,成为“上帝的子民”。[1] 以西结清楚,上帝要通过赐给以色列民一个新心和新灵,来完成他在结 18:31中的命令(参阅结 11:19-20; 36:26-28; 36:14; 39:29)。上帝的子民将有充分的能力完成他的旨意,并且使以色列民在他们的新圣所中,被神的同在圣化(结 37:28)。以西结花了九章的篇幅,来描绘这个归回时敬拜用的新圣殿(以西结书第 40-48章)。鉴于以西结书第38-48章和启示录第20-22章之间紧密的类比关系,我们可能会思索——到底以西结的异象是期待字面意义上圣殿的重建,还是指向新耶路撒冷更宏伟的现实:那里没有圣殿“因主 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 21:22)。

作为基督徒,我们信靠基督的最终牧养。他不仅实现了个人的义,而且通过为我们流出自己的宝血,承担了人类的全部责任。只有他才能做到这些。对基督徒而言,通过耶稣的受死和复活,以西结的约实现的日子已经拉开序幕。但是这一天没有完全来到,这个约还没有完全完成。以西结教导我们,当神呼召我们进入职场时,我们也被呼召在被掳中行公义。当我们等待神国来临时,需要拥抱期间所必然面对的挑战。上帝要求一种 能够展现未来圣约实现的、个人公义和集体责任 的生活方式。通过跟随耶稣的脚步,我们可以从今天开始,就在职场中活出神未来复兴的荣耀。

See Rolf Rendtorff, The Covenant Formula: An Exegetical and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 trans. by Margaret Kohl (Edinburgh: T&T Clark,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