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他人(雅各書4:1-12)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儘管雅各書使用了淫亂的暗喻,但實際上他只是泛指各種自私的野心。在工作中,我們會受到誘惑,把他人當作我們成功的墊腳石。當我們竊取下屬或同事的功勞,或者不與升職的競爭對手分享信息,或者將責任推卸到不能當場爲自己辯解的人身上,或者當別人有難時乘機牟利,我們就因自私的野心而犯罪了。雅各說的對,這是紛爭的主要原因。諷刺的是,自私的野心可能阻礙我們取得成功,而不是有助於我們。我們在組織中的地位越高,我們的成功就越依賴於別人的成功。無論是簡單地委派工作給下屬,還是複雜地協調國際項目團隊,概莫如此。但是如果盡人皆知我們以他人爲踏腳石,如何可以取信他人,讓他們跟從我們的帶領呢?

補救辦法在於順從那按照自己形象創造了所有人(創1:27),並且派他的兒子爲所有人犧牲生命的神(林前5:14)。當我們將服侍別人放在自己的野心之前時,我們就是在順從神。我們想要升到有權柄的高位嗎?很好,那麼我們首先應當幫助别的工人,提升他們的權威和功效。成功是激勵我們的動力嗎?很好,那麼我們應當首先投資於身邊人的成功上面。諷刺的是,投資他人的成功也許是我們能爲自己做的最好的投資。根據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的經濟學家伊麗莎白·鄧恩(Elizabeth Dunn)和哈佛商學院的邁克爾·諾頓(Michael Norton)的經驗,投資別人比自己花錢更快樂。[1]

Elizabeth Dunn and Michael Norton, Happy Money: The Science of Smarter Spending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