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所愛的門徒(約翰福音21)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約翰在最後一章,沒有再多談有關工作的事,卻把重點放在工人的身份上。使徒遇到耶穌時,正在捕魚。有時我們會認爲這很不好,彷彿他們把本來應當用於傳福音的時間都用來打漁了。但是這裏的上下文並無一點責備之意。相反的,耶穌賜給他們豐富的漁獲。之後,他們重回他們受差派的工作去傳福音,但這只不過是他們特別的呼召,並沒有貶低打漁的意思。

然而,我們認爲這個故事,或者說這一章的主題是要讓彼得迴轉,並比較彼得與“主所愛的門徒”(約21:20)將來的命運。在彼得三次不認主之後,他三次肯定對耶穌的愛,恢復了他與耶穌的關係。展望未來,彼得會爲主殉道,同時經文也隱約暗示,那位主所愛的門徒會活得比較久。我們要特別關注後面這位人物,因爲他對自我的稱呼,直接牽涉到人類身份的問題。

第四福音一直沒有揭發這位主所愛的門徒之身份,這一點常常都讓人好奇。多數的學者認爲這指的是使徒約翰(雖然也有看法不同的人[1])。但是,問題是爲何他要這麼神祕的隱藏自己的名字。一種回答是,他要把自己跟其他使徒區別開來。他特別受耶穌關愛。但是,這種動機顯得十分奇怪,因爲在福音書中到處瀰漫基督謙卑、捨己的榜樣。

更好的解釋是,他自稱“主所愛的門徒”,希望可以代表一切 真正的門徒。我們每一個人確定自己的身份之前,最首要的關鍵是要知道耶穌愛我們。若你去問約翰,“你是誰?”他不會告訴你名字、家庭背景或自己的職業。他的回答就是:「我是耶穌所愛的人。」套用約翰的用語,這位主所愛的門徒「靠着耶穌的胸膛」(約13:23,KJV),同樣的,彌賽亞也「在父懷裏」(約1:18,KJV)確認祂自己的身份。[2]同樣,我們不是從我們做了什麼、認識誰或者我們擁有什麼來確定自己的身份,而是在耶穌對我們的愛中得到身份。

可以這麼說,如果耶穌對我們的愛、或者說就是天父透過耶穌對我們的愛,是我們的身份和行動的源頭,那麼我們就是在神所創造的世界的行動中,透過工作活出這份愛。我們主要的行動,就是每天的工作。藉着上帝的恩典,透過愛的服事,工作得以成爲我們活出與神、與人關係的舞臺。我們每天的工作,無論從別人的眼光中看來是多麼卑微、或多麼顯赫,都是神 榮耀彰顯的地方。依靠神的恩典,當我們工作的時候,我們就成爲神的愛與榮耀之活潑比喻。

D. A. Cars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The Pilla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1), 68-81.

These are the only two occurrences of “bosom,” Gk., kolpos, in John’s Gospel. We have used the King James Version because most modern translations (NASB excepted) miss this paralle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