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呼召門徒(馬太福音3-4)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在馬太福音第二章與第三章之間,有將近三十年的時光流逝了。施洗約翰向站在約旦河邊的羣眾揭示了耶穌真正的身份——祂是上帝的兒子(太3:17)。接着,在耶穌接受約翰的洗禮之後,成功地抵擋並勝過魔鬼在曠野中對祂的試探(太4:1-11),與亞當和失敗的以色列人形成對比。(若想知道更多有關耶穌遭受的試探,看 www.theologyofwork.org/zh-hant網站上 路加福音與工作標題下的  “路加福音4:1-13”小節)。在這個事件中,我們預先看見這即將來臨之國度的古老根源:上帝最初的旨意是希望這個國度就是“以色列”。同時,我們也看到它革命性的層面:這件事帶來了得勝--勝過掌管這墮落世界的君王。

工作,在上帝對這個世界的旨意中,是一項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當上帝創造好亞當,立即賜給他工作做(創2:15):在整本《舊約聖經》中,上帝的子民也總是被賦予工作做(出20:9)。耶穌也是一位勞動者,這個事實不應該讓我們感到驚訝纔是(太13:55)。耶穌的受洗、祂在曠野中受試探,以及祂在早年做木工的工作經驗,使祂得以作好預備,開始祂接下來的公開事奉(太4:12)。

我們在這裏遇見了頭一段直接談論到工作呼召的經文段落。在耶穌開始傳講天國到臨之後,沒多久,祂就呼召了頭四位門徒來跟隨祂(太4:18-21)。其他的門徒後來也響應了祂的呼召,總共是十二位門徒--這一幫人被耶穌呼召出來,作爲與祂有親密關係的學生;他們也是頭一批僕人式領袖,要帶領更新過的上帝之民(參太10:1-4,19:28;弗2:19-21)。耶穌要求十二位門徒離開他們先前的工作,放下原來的收入,以及各種人際關係,以便和耶穌一同在加利利地區到處旅行。(關於他們這樣做的時候,需要他們在個人、家庭和社會方面的犧牲,都在www.theologyofwork.org/zh-hant馬可福音與工作標題下的“馬可福音1:16-20"小節中討論。)對於這些跟隨者和其他人,耶穌並沒有提供任何的安全感,或是還能與家人有所聯繫的希望。當耶穌稍後呼召馬太時,他是一個稅吏,其中的弦外之音就是,馬太將需要放棄他收稅的工作(太9:9) 。[1]

有耶穌的呼召,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們必須停止我們現有的工作,成爲一個傳道人、牧師,或宣教士呢?這段經文是不是教導我們說,成爲門徒就表示要拋棄漁網和漁船,放下鋸子和鑿子,以及所有的薪水和紅利

答案並非如此。這段經文只是描述那一天發生在加利利海邊那四個人身上的事情。但是,這段經文並沒有規範耶穌基督的每個跟從者都要做相同的事。對這十二位門徒來說,跟隨耶穌的確代表着要離開他們的職業以及他們的家人,好跟他們巡迴傳道的主一起到處旅行。不管是在當時,或是在現在,有些職業也都有類似的要求,包括在軍隊服役、海上貿易、或是外交人士,還有其他的職業。同時,我們知道,即使在耶穌地上事奉的期間,也不是所有真心相信祂的信徒都放棄了他們日常的工作來跟隨祂。祂還有很多的跟隨者是留在他們自己的家中,從事原來的職業的。祂也時常利用他們在各方面的能力,例如提供祂和祂的同行者三餐、住宿,以及財務方面的支持(例如,在馬可福音14:3里長大痲瘋的西門,以及路加福音10:38和約翰福音12:1-2中的馬利亞、馬大、拉撒路。)通常,他們可以幫助祂進入當地的社羣,這是祂的旅行同伴無法做到的。有意思的是,撒該當時也是一名稅吏(路19:1-10),雖然他身爲一位稅吏的生命已經被耶穌改變了,但我們沒有看到有任何的證據顯示說,他也被呼召要離開他的職業。

然而這段經文也引導我們進入與我們的工作和如何跟隨基督有關的、更深的真理。我們也許不必放棄我們的工作,但是,我們必須放棄對自己、或對任何人、對任何體系的忠誠--如果這些事情會違背上帝的旨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成爲了神國的雙重間諜。我們可能會繼續留在原來的工作場所,我們可能仍會從事相同的任務,可是現在我們要運用我們的工作,來事奉這新的國度以及我們的新主人。我們仍然爲了要將一份薪水帶回家而工作,但是,在更深的層面中,我們的工作也是爲了要事奉人,正如我們的主所做的一樣。當你因爲對基督的忠誠而服事人的時候,就像保羅所說的:“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歌3:24)。

這比我們表面上所見的其實更爲激進。我們在自己所做的工作中被神所挑戰。爲了達到我們的極限,我們應該延續我們在被創造時所被賦予的責任,或是實踐我們在救贖方面被委任的命令,好讓人類可以更興旺。簡單地說,我們的工作是爲了要支持別人的夢想,併爲我們周圍破碎的人帶來醫治。

因此,我們看見,雖然來自耶穌的呼召可能不會改變我們爲了謀生而做的工作,但這呼召總是會改變我們爲何去工作的理由。身爲耶穌的跟從者,我們工作,畢竟是爲了要事奉祂。反過來說,這也會改變我們工作的方式,特別是我們對待他人的方式。這位新君王的行事方式是同情、正義、真理和憐憫:而這世界的老君王,牠的方式是破壞、漠然、壓迫、欺騙,和報復。後者的方式不可再出現於我們的工作中。這一點比看起來的樣子更具挑戰性,而我們也永遠沒辦法期待我們可以靠着我們自己完全做到。只有靠神在我們的工作中所賜下的能力和祝福,我們才能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實踐新的方式,正如第五章到第七章所討論的那樣。

We see the same call to a radical life change in Jesus’ injunction to a potential disciple, “Let the dead bury their own dead” (Matthew 8:18-22). As R. T. France put it in The Gospel of Matthew, “The kingdom of heaven apparently involves a degree of fanaticism which is willing to disrupt the normal rhythms of social life.”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7), 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