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士師記1-21)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約書亞死後,以色列沒有穩固的全國領導階層。相反,當她遭遇各種威脅(如:軍事攻擊)時,上帝在危機時刻興起男男女女擔任領導者。"Judge"這個英文字的意思,並未完全反映這個職務在這個國家扮演的角色。(希伯來文shopet,通常譯爲「judge」,意指衝突的仲裁者、軍事指揮官、領地治理人。[7] )士師(judge)確實調解爭端,同時也不畏當時環伺百姓的敵人,肩負國家軍事、政務的重擔。儘管我們會維持傳統的士師(judge)這一稱謂,但翻譯爲「解放者」會更加符合原文對這些領袖的描述。

整體上看來,士師記中的以色列人領導者,與約書亞記相比要令人失望多了。慢慢的,一任士師比一任還要差,最終使得以色列國落入極度混亂。全書結束時,強暴、謀殺、內亂,令人沮喪的尾聲:「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任意而行,並不是指有德之人依循道德規範行事,而是把不受任何約束的享樂作爲最主要目的,就像今日世界流行的看法一樣。任意而行,照約書亞來看,指的是不想遵循神的命令:「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書1:8)。神的命令就是去行神眼中看爲對的事,而不是照着我們自己偏狹、自私的觀點,看爲好的。士師沒有引導百姓明白上帝的律法,之後也就無法秉行公義、治理國家。[8]

Temba L. J. Mafico, “Judge, Judging,” ed. David Noel Freedman, The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1992), 1105.

D. I. Block, Judges, Ruth, vol.6 in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1999), 83-4.

無法勝過試煉:以色列人崇拜偶像(士師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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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2要談的,是約書亞記13-22中稍有提及,以色列人沒有趕盡這塊土地上的迦南人這件事。「及至以色列人強盛了,就使迦南人做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書17:13)。剛剛得到解放的以色列人,一有機會就做了奴隸主,ˊ實在有點諷刺。但是,神要以色列人驅逐迦南人的主要目的,是要避免他們的偶像崇拜污染以色列。就像伊甸園裏的蛇一樣,迦南人的偶像崇拜,正是測試以色列人對神、對祂的盟約是否忠心的標準。以色列人的表現跟亞當、夏娃,半斤八兩。無法勝過從迦南人而來的試探,以色列人「服事」起迦南人的神明——巴力、亞斯他錄(士2:11-13,10:6,...等)。(NRSV將「服事」的希伯來文譯爲「worship(敬拜)」,但是其它英文譯本譯成「serving(服事)」應該比較正確。)這並不只是有時向一副圖像跪拜、或者對着一個異邦神明禱告的問題。相反,以色列人相信他們勞力所得全靠討好當地迦南神明,他們的生活、他們的心力,都耗費在無益的偶像崇拜中了。[9]

我們現在大部分工作,就是要致力服事某些以色列上帝之外的人、事:企業服事客戶和股東;政府服事國民;學校服事學生……與敬拜迦南神明不同,服事上述這些對象並非邪惡行徑。其實,服事他人也是我們服事神的管道。但是,如果服事客戶、股東、國民、學生等變得比服事神還要重要,甚至變成自我放大的手段時,我們就跟古時候以色列人崇拜假神一樣了。提摩太凱勒(Tim Keller)認爲,偶像並不是遠古迷信的老舊遺物,而是我們每天都會遭遇的、極爲複雜的屬靈假象。

偶像是什麼?偶像就是對你來說比神更加重要的事物,就是吸住你的心思、意念轉離神的事物,就是四處尋覓、但卻只有神才能賜你的事物。假神就是對你的生命來說是如此重要,以致一旦失去了,就好像這一生不值得再過下去了物事。偶像挾制你的心思,讓你毫不猶豫把幾乎所有熱情、力量、情感、資源,通通投入。這有可能是家庭、孩子,也有可能是職業生涯、謀財之道,還有可能是功名成就、廣受好評,更有可能是保留「面子」、社會地位。偶像有可能是浪漫的關係、同儕認同、技術能力與競爭能力、安全感與舒適圈、美貌與智力、強大的政治社會意識形態、品行與美德、甚至還可能是有果效的教會服事。[10]

舉例而言,一位勝選官員想要服務大眾,是理所當然的。爲此目的,這位官員需要一直保有大眾得以服務,也就是說要一直留得任職、贏得選舉。如果服務大眾是最終目標,那麼只要能夠勝選,一切手段好像都理所當然了:投其所好、欺騙隱瞞、恐嚇要脅、不實指控、甚至操縱選舉。無限擴張想要服務大眾的慾望,加上自以爲是領導羣眾最有效率、唯一人選的堅定信念,似乎正是1972年大選中,美國總統尼克松的驅動力。這種無限擴張想要服務大眾的慾望,正是驅使他無論如何要贏得選戰的動力,就算是要偷聽在水門飯店(Watergate Hotel)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emocratic National Committe),也在所不惜。這些後來導致他的彈劾、罷免、恥辱。事奉偶像,總是以災難收場。

各種職務,甚至是家中的配偶、父母、孩子,都會面臨試探,將某些有益的媒介,高擡過了服事神。將服事有益的對象視爲最終目標,甚至蓋過服事神,這時偶像崇拜就悄悄滲透進來了。關於更多偶像崇拜的危險,請參看在 www.theologyofwork.org/zh-hant《工作神學聖經註釋》中《出埃及記與工作》裏的第一、二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20:3)“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 (出埃及記20:4)) 以及“申命记与工作”(“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申命记5:7; 出埃及记20:3)“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 (申命記5:8;出埃及記20:4))。

John Gray, Joshua, Judges, and Ruth in the New Century Bible (London: Nelson, 1967), 256.

Timothy Keller, Counterfeit Gods: The Empty Promises of Money, Sex, and Power, and the Only Hope That Matters (New York: Dutton Adult, 2009), xvii–xviii.

 

底波拉(士師記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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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波拉是表現最好的士師。百姓知道她有智慧,到她那裏去徵詢意見、解決爭端(士4:5)。軍隊上上下下都知道她是傑出的指揮官,而且實際上只聽從她的指揮作戰(士 4:9)。她的治理極有果效,以致“國中太平四十年”(士 5:31),在以色列歷史上極其難得。

現代人可能會感到訝異,在非現代的古代社會,一位女士,而且並不是男性統治者的遺孀或女兒,也可能崛起成爲國家的主事者。但是士師記顯明瞭底波拉足堪重任,憑一己之力贏得眾人肯定,得以晉身以色列國頂尖領袖。在這麼多士師中,唯獨她得受尊稱爲先知、女先知(士 4:4),顯明她足可比擬摩西、約書亞(神也直接對他說話)。不論是女人,例如臥底的雅億,或者是男人,例如指揮將領巴拉,都完全不介意領導人是女性。以色列國的底波拉身爲女先知-女士師的職分, 顯明神並不認爲女性擔任政治、法廷、軍事領袖,會有什麼問題。而且,她的丈夫拉比多的直系親屬毫無疑義共同分擔了她的家務,讓她能夠撥出時間來,坐在“底波拉的棕樹下”,善盡職責,讓“以色列人都到她那裏去聽判斷”(士 4:5)。

在現代的一些社羣中有頗多工作領域,或者某些組織,女性可以毫無爭議地擔任領導人,就像底波拉這樣。但是,仍有許多現代文化、領域、組織,無法接受女性成爲領導,或者會設定一些不會針對男性設定的限制。反思古代以色列時底波拉的領導能力,是否可以幫助今日基督徒更明白這種情境下神的心意爲何?是否可以試着除去對女性領導不當的阻礙,來幫助我們的組織與社羣有更好的發展?我們是否可以親身體驗,薦舉女性在職場中擔任主管、導師、典範的諸多益處呢?

戰爭對經濟的影響(士師記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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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波拉之後,士師的素質越來越糟。士師記6:1-11表明當時以色列人生活的普遍景況--戰事頻仍、經濟窮乏。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爲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裏七年。米甸人壓制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因爲米甸人,就在山中挖穴、挖洞、建造營寨。以色列人每逢撒種之後,米甸人、亞瑪力人,和東方人都上來攻打他們, 對着他們安營,毀壞土產,直到迦薩,沒有給以色列人留下食物,牛、羊、驢也沒有留下;因爲那些人帶牲畜帳棚來,像蝗蟲那樣多,人和駱駝無數,都進入國內,毀壞全地。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極其窮乏,就呼求耶和華。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呼求耶和華。」

戰爭對工作的影響,遍及今日世界許多方面,令人感觸良多。除了針對經濟主體直接造成的傷害之外,軍事衝突引發不安定,徹底攪毀人民生計。戰禍蹂躪區域的農民,都不太願意種植作物,因爲收割以前,他們可能就不知道得逃去哪裏了。投資人研判戰事頻仍國家有高度風險,不大可能投注資源、改進基礎建設。無法發展經濟,百姓只好被迫加入軍事集團,搶奪任何還可能利用的資源。於是,戰爭和睏乏的惡性循環,永無止境。和平才能帶來繁榮。

在米甸人威脅下,以色列的經濟處境岌岌可危,下一任士師基甸只好「在酒醡那裏打麥子,爲要防備米甸人」(士 6:11)。丹尼爾.布洛克(Daniel Block)認爲他這麼做也是有道理的:

當時沒有現代科技幫助,所以打麥子要先用連枷打掉麥稈的前頭,再丟掉麥稈,然後將穀殼和麥子拋在空中,讓風吹走穀殼,最後讓較重的麥子落在地上。在這種危險的處境,這麼打麥子當然極爲不智。在山頭上這麼打麥子,肯定會引起到處搶劫的米甸人注意。因此基甸纔在榨葡萄有掩護的大缸裏打麥子。通常酒醡會在兩個大石頭上挖出凹坑,一個在上、一個在下。葡萄先放在上面的石坑裏用腳踩過,然後有管子引導葡萄汁流入下面的石坑。[11]

今日的基督徒、非基督徒,毫無疑問,都反對利用連綿戰禍賺取營利。國際社會禁止買賣「衝突鑽石(conflict diamond)」就是一個例子。[12]基督徒是否可以帶頭做這類有意義的事呢?我們是否能幫忙留意,我們所在的企業、政府、學校、各種機構,有沒有無意之間參與暴行?在上司可能有意忽視這些情況時,我們是否願意冒險揭露問題?或者我們選擇跟剛剛提到的基甸一樣,躲起來,自掃門前雪?

D. I. Block, Judges, Ruth, vol.6 in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1999), 258-259.

以前成功,未來不一定也會成功—基甸模棱兩可的領導風格(士師記6:1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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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是以色列士師矛盾性格的「最佳典範」,讓我們學習到,不只是在職場、也包含各種場合,模棱兩可的領導風格會帶來什麼後果。基甸名字的字面意思是「砍劈的人」[13],似乎是肯定他在士師記6:25-27裏砍下他父親的木偶。 (害怕讓人發現,所以他選在夜裏去砍,這件事實在令人非常難過)[14]雖然神應許與他同在,然而,基甸還是一直要求要看到神蹟,最有名的就是在士師記6:36-40裏的羊毛事件。在這個例子中,神確實配合基甸的懇求,讓他安心,但是,這絕不是一個要讓人效法的範本,特別是現代基督徒在尋求有關特定呼召引導的時候。這其實就是立場搖擺的徵兆,故事最終仍會走向偶像崇拜的結局。[15]敬請參看Decision Making by the Book[16]以及Decision Making and the Will of God[17],更深入分析基甸決斷的方法。

故事最精采的地方,當然可以說是基甸令人驚奇地擊潰米甸人(士7)。但是,大家就不常提到他之後錯誤的領導決策(士8)。疏割和毗努伊勒兩地居民拒絕戰後援助他的人馬,之後他野蠻慘暴的報復、破壞行徑,與他們拒絕援助比起來,實在有點太過分。基甸可真是人如其名了,只要是跟他作對的人,他就毫不猶豫地把他砍下來。[18]雖然他拒絕承受君王之名,但是,卻有專橫暴虐之實(士8:22-26)。還有更糟糕的,就是他後來陷入偶像崇拜。他做的以弗得成了百姓的「網羅」,「以色列人拜那以弗得行了邪淫」(士8:27)。權勢是如此容易使人墮落!

對我們今天來說要學習的,應是懂得欣賞傑出人物的天賦,但不至於把他們當偶像崇拜。就像基甸,在今天看來,會是一位率領我們征戰得勝的將領,但是,在和平的時候卻變成了一位暴君。一名天才可能在音樂、影藝方面,向我們展現令人讚歎見解,但是,在教養兒女或者政治方面,卻可能使人誤入歧途。一名企業領袖,可能拯救公司於危亡,但是,在平靜無事期間,卻可能毀了公司。我們甚至會發現我們自己也有這種不相調和之處。也許我們的工作職位得到晉升,但是家庭卻陷入婚姻不和,或者是剛好反過來。可能我們勝任獨自表演,但是不適合做個管理人員。更可能的,當我們對自己不太有把握、倚靠神的時候,我們做得很好,但是,成功使得我們開始倚靠自己的時候,災難就開始發生了。[19]就像這些士師一樣,我們都是矛盾、脆弱的人類,充滿絕望,唯一的盼望,就是基督爲我們帶來的赦免與轉變。

Robert G. Boling, “Gideon (Person),” ed. David Noel Freedman, The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1992), 1013.

D.I. Block and J. Clinton McCann, Judges in Interpretation (Louisville: John Knox, 1989), 61.

See, e.g., McCann’s comment on the fleece incident (p.66): “In short, Gideon is beginning to look at least a little ridiculous. Instead of growing more faithful, he seems to be growing more faithless and more fearful.”

Haddon W Robinson, Decision-Making by the Book (Wheaton, Ill.: Victor Books, 1991).

Garry Friesen and J. Robin Maxson, Decision Making & the Will of God: A Biblical Alternative to the Traditional View (Portland, OR: Multnomah Press, 1980).

Cf. D.I. Block, Vol. 6: Judges, Ruth.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1999), 287: “Gideon, the fearful young man, has become a brutal aggressor.”

Tomas Chamorro-Premuzic, “Less-Confident People are More Successful,”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uly 6, 2012, accessed at http://blogs.hbr.org/2012/07/less-confident-people-are-more-su/ on May 23, 2014.

士師領導無方(士師記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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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的錯誤,到了後面的士師身上,越來越嚴重。基甸的兒子亞比米勒獲得了眾人擁戴,但是卻將擋他去路的七十個兄弟殺掉(士9)。耶弗他本來是個土匪,後來解救百姓不受亞捫人侵擾,但ˋ是卻因爲一句致他女兒於死地的發誓,毀了自己的家庭與未來(士 11)。最有名的士師,參孫,給非利士人造成極大困擾,但是卻聲敗名裂、無法抗拒異邦女子大利拉誘惑,最後導致自己的敗亡(士13-16)。

針對我們現在這個世界的工作場合,我們要如何看待這一切呢?首先,這些士師的故事,證實神確實使用有缺陷的人完成工作。這一點對許多士師(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還有喇合來說(來11:31-34),就像新約聖經中所稱頌的,都是千真萬確的。士師記清楚表明上帝的靈加在他們身上,大大施行拯救,不論所面對的是多麼不可能的任務(士3:10; 6:34; 11:29; 13:25; 14:6-9; 15:14)。他們不單單只是神手中的器皿。他們正面迴應神的呼召解救國家,並且神一再透過他們解救祂的百姓。

但是,士師記整體要義,卻不是要我們把這些人當作模範。這卷書的困境,是國家一團混亂,處處向現實妥協,而且領導人一個個悖逆神的盟約、令人失望。比較合宜的教訓可能是:成功(就算是神所賜下的)並不一定是神支持我們的必然結果。當我們面臨不利的處境,卻在職場蒙神祝福時,常會受忍不住這麼想:「嗯,神必定掌管一切,因此這祝福是他對我處處爲善的獎勵。」但是,士師記表明,神按照自己的意願,以他想要的方式,用他想要使用的人來行事。神的行動有祂自己的計畫,不是按照我們想要什麼、缺乏什麼。我們不應該把一切視爲理所當然,好像成功、蒙福是我們應得的。同樣,也不可以論斷那些我們自以爲沒有資格得神喜悅的人,就像保羅在羅馬書2:1裏提醒我們的。

早期形態的成功神學(士師記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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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士師記主要是在向我們描寫那些捲入壓迫與拯救的無奈循環、不完美的英雄人物,那麼,最後幾章所寫的,就是沒有救贖盼望的墮落人類之故事。士師記17開頭是一個可笑的偶像崇拜的故事。 一個叫米迦的人有很多錢,他的母親用他的錢做了一個偶像,米迦還僱了一個沒工作的利未人做他私人祭司。自然而然,米迦自創的異端崇拜,所傳的也是糟糕的異端邪說。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士17:13)。也就是說,米迦相信,找一個宗教權威來祝福他的偶像崇拜事業,他就可以拉攏上帝,爲他大量製造想要的一切。人類的創意都耗費在這些沒有意義的事情上頭,信奉一尊神明,把它當成自己貪婪、傲慢的靠山。

把神當成生產富貴榮華機器的強烈慾望,從未消失。現在有一個惡名昭彰的版本,叫做「榮耀福音(又稱榮耀神學)」或叫「成功福音(成功神學)」。這種福音宣稱,承認基督信仰的人,必定會獲得財富、健康、幸福。應用到工作上,這會讓某些人忽視工作,墮落、委靡,只等着神來對他們傾倒一大堆的財富。這還會讓另一些期待神透過他們努力工作、賜下財富的人,忽視家庭、人際關係,惡待同事、員工,以不正當手段經營事業,最後還堅信神會站在他這一邊,讓他不需要對這些道德要求負責。

人民道德敗壞、宗教人士共犯,開始上演(士師記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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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最後一段故事,是以色列落入道德淪喪、偶像崇拜、無法無天過程中,最悲慘的一個事件。但支派一些人,搶走了米迦的宗教事業,包括那個利未人和那尊偶像(士18:1-31)。有一個利未人從很遠的村子(經文說是伯利恆)娶了一個妾,但是這個妾行淫,就離開丈夫,回到父家。利未人去伯利恆要把她帶回來。跟他的丈人吃吃喝喝五天之後,這個利未人糊里糊塗的要在日頭偏西時啟程回家。入夜了,到了便雅憫支派村落的街上,才發現到處都看不到人。沒有人讓他們住宿,最後,有一個好心的老人給他們一個地方過夜。

那天夜晚,這住處附近的居民,過來要求這老人把這外人交給他們,讓他們與他交合(士19:22)。這個老人想要保護這個外人,但是他保護這個外人的方法,說客氣點,是有點令人反感。爲了保護這利未人不受傷害,這老人把他的女兒和利未人的妾推出去,給這些居民強暴。這利未人還親自把他的妾推出門外,這可能是宗教人士共謀犯下性侵案的最早紀錄。然後「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士 19:25)。她的屍身被切成塊、分送到以色列四境去,各支派派人幾乎滅了便雅憫人(士20-21)。以色列人已經完全變成迦南人了。[20]

這卷書最後一句話言,一針見血地下了結論:「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 21:25)。但是還是不夠清楚。這句話想表達的是說:沒有人帶領百姓服事主耶和華,百姓就會順從自己的邪惡方法、慾望;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百姓天生內心就有道德規範,不需要監督,就可以行出公義。

在我們今日工作環境中,對弱勢團體的威脅(包括惡待女性、外勞),令人意外極爲普遍。從個人觀點來看,我們要選擇是否與那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站在一起(無庸置疑也會冒着我們自己受害的危險),或是置身事外、坐等傷害過去。

從組織、社羣的觀點來看,我們要選擇:是要加入制衡人類邪惡行爲的組織工作行列,還是要站在一旁,看着人們任意而行。在工作場合,如果我們不是管理階層,既使冷漠旁觀也會助長錯誤的氣焰。無論什麼情況之下,羣體中公認有權力的人(例如:比較年長的、年資比較久的、穿得比較體面的、大家常常見到跟老闆談話的、歸屬於特權階級特殊用語族羣的、教育程度較高的、甚至於是比較善於表達自我的),沒有勇敢爲那些受迫害的人講話時,也算是在助紂爲虐。例如,如果有人來向你求助,這表示或多或少你是有些權力的。如果那時,有人講了一個低級的笑話,或者新人受到欺凌,你在一旁默不作聲,那你也是加害受害者的共犯,正在助長下一步傷害發生。

看完士師記最後那幾章可怕的事件,實在慶幸我們不是生活在那種日子裏。但是如果真的醒悟過來,我們應該就會明白,現在投入工作職場所賦予的道德價值,和古時候以色列人擔任領袖職分的意義,同樣重大。

圖片刊載獲得 Inknow授權。

Note that Block makes the Canaanization of the people the central theme of his commentary on Judges. See Block, D. I. (1999). Vol. 6: Judges, Ruth.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