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和工作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工作神学并不是从理解神让我们做什么开始,甚至也不是从神要我们怎么做开始。它要从了解那位以创造者和救赎者身份启示自己的神开始;这位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我们,好让我们能够接受他的指引。通过越来越像神,我们就在做神要我们做的一切。通过阅读出埃及记,我们听到神描述自己的品格,也看到这样一位神主动塑造了他的百姓。作为神的百姓,基督徒若不理解这些真理所具有独特的根据乃是这位通过他的儿子独特的位格,借助他的圣灵之大能,施行这种特殊类型的拯救工作的神,就不能按照他圣洁的原理来工作。本质上,我们了解到神通过他的工作揭示他的品格,而他的工作塑造了我们的工作。因此,尽管工作不是这本书的首要内容,但是我们在工作中跟随神却是出埃及记的主旨。

我们在出埃及记中找到许多可以指导日常工作的内容。但这些教诲和规则产生于3000多年前的工作场景。时间不会静止,我们的工作场所也变了。一些章节,比如“不可杀人”(出20:13),看起来在当今和在摩西时代同样适用。其他的,比如“这人的牛若伤了那人的牛、以致于死、他们要卖了活牛、平分价值、也要平分死牛。”(出21:35),似乎难以直接适用于当今大多数的事工场所。 我们如何遵守、服从以及应用神在出埃及记中的话语,而不至于落入墨守成规和误用的圈套呢?

要回答这些问题 ,我们首先要了解这本书是叙事体的。就像它帮助以色列在神的故事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它也帮助我们知道如何理解应用叙事体中的深远表达,也就是我们今天的圣经。神事工的目的和形式不仅塑造了我们作为神百姓的身份,而且指向神呼召我们要完成的工作。

出埃及记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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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这本书的开始和结尾都是以色列人工作的场面。在开始的时候,以色列人是为埃及人工作。书的结尾,以色列人按照神的指示建成帐幕(出40:33)。神不是把以色列人从工作中拯救出来,神给以色列人自由是为了他们可以工作。 神把以色列人从不圣洁的埃及王的压迫下解救出来,引领他们在圣洁神的恩典中做一种新的工作。虽然这本书的名字“出埃及记”在基督徒圣经中意思是“出来的路”,[1] 但出埃及记的与创世纪的连续性却引导我们得出合理的结论:出这本书实际上在谈“进去的路”。因为它描述了以色列人如何进入摩西之约;而这圣约将是以色列人存在的架构,不仅应用于他们在西奈半岛的旷野游荡的时候,也指导他们在应许之地的安定生活。这本书告诉我们以色列人应该如何看待他们的神,以及这个新的国家在新的土地上应该如何工作和敬拜。从各方面说,以色列都必须深切注意他们跟从神的生活与那些跟从迦南众神的人的生活之间显著的不同,并深刻认识到他们自己的生活的优越性。甚至在今天,我们在工作中做什么也反映了我们为什么工作以及最终为了工作。我们在社会中不难发现那些苛刻和压迫人性的工作的例子。当然,神想要我们找到更好的方法去管理我们的公司,去对待他人。但是获得这种新行为方式的路径依赖于理解我们是神救恩的接受者,知晓神的工作,并训练自己跟随他的道。

出埃及记一书始于400年前创世记结束的时候。在创世记中,埃及是一个好客的地方,在那里神及时的兴起约瑟,所以他可以保全亚伯拉罕后裔的性命(创50:20)。这与神要兴起亚伯拉罕一族,赐福亚伯拉罕,也让亚伯拉罕叫别人得福,叫他的名为大,以及通过亚伯拉罕赐福地上万族的承诺非常符合(创12:2-3)。然而,在出埃及记中,埃及是一个压迫的地方,在那里以色列人数的增加招致了死亡的阴影。埃及人很少把以色列人看做神圣的祝福,虽然埃及人不想放走他们的奴隶。最终,神救赎以色列人过了红海,让法老和他的人民付出了很多的生命。按照神对亚伯拉罕的拣选和应许,以及神祝福万国的心愿,出埃及记中神的百姓很大程度上还处于身份转换的时期。以色列人的数目众多说明了神的恩典,但他们下一代的男童却面临着被灭绝的危机(出1:15-16)。以色列国作为一个整体仍然没有到达应许之地。

整个摩西五经都反映了这种应许部分成就的主题。神对亚伯拉罕后裔的应许,他们和神良好的关系和一片居住的土地,都表明了神对他们的心愿,但在整个故事中他们仍然处于危险状态。[2] 在摩西五经中,出埃及记尤其强调了以色列与神的关系,这一点同时表现在神救他的百姓出埃及以及神与他的百姓在西奈山里约上面。[3] 在我们从这本书中寻找对工作的深刻见解时,这一点尤其重要。我们重视这本书的结构和内容,因为我们记得,我们通过耶稣基督与神建立的关系的发端就在于我们现在读到的内容,而且它指向我们为着神的心意而活的人生和工作的方向。
要捕捉以色列作为一个过渡期国家的特征,我们根据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旅程各阶段——从埃及开始,然后到达红海,在到西奈的路上,最后到达西奈,借此给出这本书的大纲并评估它对工作神学的贡献。

In Hebrew, the title is simply shemot, the word for “names of,” which appears in the first sentence.

David J. A. Clines, Theme of the Pentateuch, 2nd ed. (London: T&T Clark, 1997), 29.

David J. A. Clines, Theme of the Pentateuch, 2nd ed. (London: T&T Clark, 1997), 47.

以色列人在埃及(出埃及记1: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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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提供了他们蒙救赎的背景和动机。法老不允许以色列人跟随摩西去到旷野敬拜神,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否认了他们的信仰自由。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经济系统中作为工人所受的压迫,才是真正引起我们注意之处。神听见他百姓的哭诉并采取了某种行动。但是我们必须记住,以色列人不是因为工作本身呻吟抱怨,而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太严苛的原因。作为回应,神的救赎不是他们完全的休息,而是把他们从压迫的工作中释放出来。

以色列人在埃及严苛的奴隶劳动(出埃及记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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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人强加在以色列人身上的工作,其动机是邪恶的,本性是残忍的。本书一开始就展现了一幅以色列人遍布那地,生养众多,多结果子的画面。这是对神创造意图的回应(创1:28;9:1)也是神对亚伯拉罕和他被拣选的后裔的应许(创17:6;35:11;47:27)。神意图借由这个民族来祝福世界。在之前的政府治下,以色列人有皇室的允许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和工作。但新的埃及王觉得以色列人数众多,威胁到他的国家安全,因此决定“用巧计”对待他们(出1:10)。书中没有说明以色列人是不是真的构成了威胁。这里的重点是法老心里破坏性的恐惧导致他首先恶化了以色列人的工作环境,然后又用杀婴孩的方法来控制以色列的人口。

工作或许让人的身体或精神感觉繁重劳累,这工作本身不是一个错误。让以色列人无法忍受在埃及光景的不仅是奴役,还有极度的严苛的工作环境。埃及奴隶主让以色列人 “无休止的”工作 (befarekh, 出 1:13, 14)并且“严苛”待他们(qasheh,"残忍的"的意思,出1:14; 6:9)让他们的生活“痛苦不堪” (marar, 出1:14)。 结果,以色列人因为“痛苦”和“折磨”(出 3:7)“精疲力尽”并且“精神上愁烦”(出6:9)。 工作,本是人类存在的主要目的之一和喜乐的来源(创1:27-31;2:15),却被严苛和压迫扭曲成为一种痛苦。

收生婆和母亲的工作(出埃及记1: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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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苛苦待中,以色列人对神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命令保持忠诚(创1:28)。这就牵涉到怀孕生子,并依赖于收生婆的工作。除了在圣经中出现之外,收生婆的工作在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也得到了证实。收生婆协助产妇生产,剪断脐带,洗净婴孩,把婴孩拿给父母亲看。

在故事中,收生婆因为敬畏神,于是没有听从皇室的命令去杀掉所有希伯来妇女产下的男婴(出1:15-17)。 总的来说,在圣经中的“敬畏神”(及相关表达)指的是与以色列立约的神(希伯来文, YHWH)之间保持一种健康的顺服关系。她们“对神的敬畏”超过了对埃及法老可能会杀害她们的恐惧。另外,她们的勇气很有可能来自于她们的工作。是不是那些每天接生新生命的人会更加珍惜生命,以至于即使是王命令她们这么做,谋杀也会成为一件难以想象的事?

摩西的母亲约基别(出6:20),是另外一个面临着不可能的抉择却创造性地找出解决办法的女人。我们很难想象她如何秘密的怀孕并成功的生下一位男婴,紧接着就要把自己的孩子放在河里那种痛苦,但实际上这样做是为了救他的性命。与挪亚的方舟平行的——希伯来语的“篮子”在圣经中除此之外仅出现了一次,即挪亚的“方舟”——让我们知道,神不只是出手救了一个婴孩或一个民族,他也会借着摩西和以色列救赎所有的被造物。与神对收生婆的奖赏对应,神也善待了摩西的母亲。她带回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喂养他直到足够被法老的女儿收养为止。生育和抚养孩子是一件神圣的工作,复杂、需要很多努力,并且值得被称赞的(箴31:10-31)。在出埃及记中,我们没有读到这个无人歌颂的女英雄约基别经历了任何的内心挣扎。从叙事的角度看,摩西的人生是主要议题。然而圣经在后来因为他们出于信仰的举动,称赞了约基别和摩西的父亲暗兰,(希11:23)。

太多时候生育和抚养孩子的工作被忽视了。尤其是母亲,总是听说生养孩子的工作不如其他工作重要、不值得被称赞。然而在出埃及记讲述如何跟从神的故事时,首先就告诉我们生育、抚养、保护和帮助孩子的无以伦比的重要性。本书中有很多充满勇气的作为,但第一个有勇气的作为却是一个母亲、她的家庭和她的收生婆拿出勇气拯救了她的孩子。

神呼召摩西(出埃及记2: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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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摩西是一个希伯来人,但他在埃及皇室作为法老的外孙被抚养长大。摩西对不公义的恨恶引发了他对一个正在殴打希伯来奴隶的埃及人的致命攻击。这个举动引起了法老的注意,所以摩西为了安全逃到米甸并在那放牧。米甸距离埃及东部几百英里,在西奈半岛的另一边。我们不确切的知道摩西在那生活了多久,但在那段时间他结了婚并且生了一个儿子。此外,另外两个重要的事件发生了。埃及的王死了,而主听到被压迫的民的哀哭,纪念起自己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立的约(出2:23-25)。这里说神纪念并不是说神曾经忘记了他的民,而是表示神将要为了他们采取行动了。[1] 为此他呼召摩西。

神在摩西工作时呼召了他。摩西接受呼召的记载包含有六个元素,这也构成圣经中其他的领袖和先知的人生中一个明显的模式。因此,检视这个呼召的叙事并考虑我们当代的应用,特别是在工作场合的应用问题,对于我们来说特别有指导意义。

首先,神向摩西显现,用燃烧的荆棘来吸引了摩西的注意力(出3:2-5)。燃烧的荆棘在半沙漠地带不是特殊的现象,但是摩西被这一特定的自然现象吸引住了。摩西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并回应, “我在这里”(出3:4)。这是表明他听见了,并不是要表明他所在的位置。其次,神自我介绍为以色列族长的神,并且告知摩西他要拯救自己的百姓出埃及,带领他们到他应许给亚伯拉罕的土地(出3:6-9)。 第三,神打发摩西去见法老,把神的百姓带领出埃及(出3:10)。 第四, 摩西拒绝了神的使命(出3:11)。虽然摩西刚刚听到与他说话的神强有力的自我启示,但是他立即想到的是“我是谁?”作为回应,神再次向摩西保证 ,自己会亲自与他同在(出3:12a)。最后,神告诉摩西此事的确据(出3:12b)。

相同的元素也出现在圣经中的其他呼召叙事中——比如神呼召基甸,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和耶稣的部分门徒。这不是一个严格的公式,因为圣经中很多呼召的叙述有另外的模式。但是它确实表明神的呼召通常经由扩展的、一系列的境遇来指引一个人通过一段时间来顺服神的安排。

 

士师

基甸

《士师记》

先知 

以赛亚

《以赛亚书》

先知 

耶利米

《耶利米书》

先知  

以西结

《以西结书》

耶稣的门徒们

《马太福音》

显现

6:11b-12a

6:1-2

1:4

1:1-28a

28:16-17

身份介绍

6:12b-13

6:3-7

1:5a

1:28b-2:2

28:18

使命

6:14

6:8-10

1:5b

2:3-5

28:19-20a

拒绝

6:15

6:11a

1:6

2:6, 8

 

再次确认

6:16

6:11b-13

1:7–8

2:6-7

28:20b

确认兆头

6:17-21

 

1:9-10

2:9-3:2

可能是《使徒行传》

 

注意到这些呼召主要不是让会众中有人出来担任祭司的或从事宗教工作。基甸是军事领袖;以赛亚,耶利米和以西结是社会批评家;而耶稣是一个君王(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在今天的很多教会中,“呼召”这个词只局限于宗教职位,但在圣经中不是这样,当然在出埃及记中也不是。摩西自己不是祭司或宗教领袖(那是亚伦和米利暗的角色),而是一个牧者、政治家和行政官员。神问摩西“你手里是甚么?”(出4:2),改变了摩西放羊的普通手杖的功能,让它具有一种摩西从来没有想象过的用途(出4:3-5)。

Brevard S. Childs, Memory and Tradition in Israel (London: SCM Press, 1962).

神对以色列的救赎工作(出埃及记5: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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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埃及记这本书中,神是主要的工人。这神圣工作的性质和意图确立了摩西的工作议程,又通过他确立了神的百姓的工作议程。神对摩西的呼召里包括这对神工作的解释。这让摩西可以借神的名义对法老说,“容我的百姓去”(出5:1)。 法老的反驳不仅仅是口头上的;他压迫以色列人更胜从前。在这一幕的结尾,甚至以色列人也与摩西作对了(出5:20-21)。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摩西质问神整个事业的意义,神则澄清了自己工作的设计。我们在出埃及记6:2-8中读到的不仅是关于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到压迫的背景信息。它也构成了一个包含神在圣经中所有工作的议程。[1] 

清楚知道神工作的范围,对所有基督徒非常重要,因为它帮助我们理解“愿神的国降临、愿他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这样的祷告意味着什么(太6:10)。成就这些意图就是神的工作。为了成就这些事,神动员了他所有的百姓,而不仅是那些从事“宗教”工作的人。更清楚的了解神的工作是一种预备,不仅帮助我们更好的考虑我们工作的性质,而且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神希望我们工作的方式。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个关键内容,我们将会对它做一个简要的观察,然后提出它如何关联到工作神学的一些建议。在首次明确回应了摩西关于神的使命之责难之后(出5:22-6:1),神在故事的开始和结尾处用“我是耶和华”这句话给出了更详细的回应( (出6:2, 8)。这个关键的短语把整个段落分别出来,并且给了这段文字很高的地位。英文读者必须小心,这个短语并不是以某个头衔来表达神是什么。它揭示了神自己的名字,因此表明了神是[2] 他是一个向族长们显现、与他们立约、守约的神。因此,神要为他的百姓做的工作的根据,就在神向他们表达的意图之中。即,要让亚伯拉罕的后裔多多加增,叫他的名为大,赐福与他,并通过他让地上的万族得福(创12:2-3)。

于是,神的工作以四个部分显现。神的四个救赎的目的通过不同的方式在旧约圣经中重复出现,甚至给出了神在耶稣基督里成就的救赎工作之顶峰形状。救赎首先是释放的工作。“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重重的刑罚埃及人,救赎你们脱离他们的重担,不做他们的苦工。 ” (出6:6)。这个释放的工作直率地表明了一个现实,这个世界是一个存在各种压迫的地方。有些时候我们用拯救这个词来描述神的这一举动,但是我们必须小心去避免把它理解成从地到天的拯救(当然也不是从物质到精神),或者仅仅是对罪的宽恕。可以说,以色列的神进入他的百姓之世界,“在地上”引发变动,释放了他们。出埃及记不仅仅表现了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法老手中释放出来,也设定了弥赛亚君王耶稣的舞台。他要把他的百姓从他们的罪恶里释放出来,并且战胜邪恶这个终极的邪恶暴君(太1:21;12:28)。

第二,神要创造一个圣洁的社区。“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神”(出6:7a)。神释放他的百姓不是让他们过他们自己想过的生活,也不是以孤立的个体形式来释放他们。他意在创造一个性质不同的团体,在其中他的百姓与他同住,相互之间忠诚守约。每个古代民族都有他们自己的“神”,但是以色列作为神的百姓,需要过一种谨守神的所有律例、诫命、典章的生存方式(申26:17-18)。当这些价值和行动充满了他们与神的相交以及彼此的相处(并且还有那些契约之外的人)时,以色列会越来越多的表明“神的百姓”之真实意义是什么。同样,这构成了耶稣将要建造的“教会”之背景:不是一个砖石构成的物质结构,而是一个从万族而来的门徒构成的新的社区(太16:18;28:19)。

第三,神将会在他和他的百姓之间创造一种持续的关系。“你们要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是救你们脱离埃及人之重担的”(出6:7b)。除了这句话以外,其他所有对神的目的之陈述都是以 开头。这里的焦点是你们。神意在让他的百姓有一个特定的经历,与那位出于恩典拯救他们的神建立关系。对我们来说,知识似乎大致等同于信息。圣经概念中的知识同样具有这样的含义,但也包括人际关系中的彼此认知。当我们说神没有以“耶和华”的身份让亚伯拉罕“认知”,并不意味着亚伯拉罕不知道“YHWH”这神圣的名字(创13:4;21:33)。这意味着亚伯拉罕和他的家庭还没有亲自经历过这个名字的重大意义,因为这个名字所描述的神是一位守约的神,为了他的百姓争战,将他们举国从奴役中解救出来。[3] 最终,耶稣承担了这一切;他的名字是“以马内利”,意思是神在关系中“与我们同在”(太1:23)。

第四,神希望他的百姓经历好的生活。“我起誓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业。”(出6:8)。神应许赐给亚伯拉罕迦南地,但“土地”的概念并不是精确地简单等价于“区域”。这是一片神应许并亲自供应之地。人们通常将其正面描述为“流奶与蜜之地”(出3:8),象征性地突出了这是神的百姓与神同住的理想之地,就像我们理解的“丰盛的生活”一样。[4] 这里我们再一次看见,神的拯救工作是为改正他的所有创造物而设定的——包括物理环境、人、文化,经济和其他每一件事情。当耶稣把神的国带到这个世界时,这也是他的使命:让温柔的人承受地土(那片土地)并且经历永生(太5:5;约17:3)。[5] 这在启示录21和22章里,当新耶路撒冷完成时成为现实。因此,出埃及记所设定的径路,成为整个圣经所沿用的方式。

请大家考虑我们今天的工作可以如何表达这四个救赎性目的。首先,神的意愿是将他的百姓从压迫和有害的生活条件下释放出来。有些工作将百姓从肉体的危险中拯救出来;另一些工作则专注于减轻精神和情绪上的创伤。医治的工作接触每个单独的人;那些为了我们的需要而提出政治解决方法的人则可以祝福整个社会和各阶级的人民。在执法部门和法律系统工作的人应当管制和惩处那些行恶的人,保护百姓,照看受害者。考虑到这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压迫,我们总会有很多的机会和方式去做释放的工作。

第二和第三个目的(社区关系)是彼此紧密联系的。神在天上促进平安和真正和谐的工作,会增进地上的仁慈和公义。这就是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的主旨: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林后5:16-20)。基督徒已经经历了这个和好,所以有了动机和方式可以做同样的事。传福音的工作和属灵的成长荣耀了神的工作的一个维度;平安和公义则荣耀了人际关系的维度。在本质上来说,这两个方面是无法分割的;在这些领域工作的人最好记住神的做为之整全性质。耶稣教导说,因为我们世上的光,所以我们应叫这光照在人前(太5:14-16)。

就像社区组织者、青少年社工、社交主管、活动策划人、社交媒体工作者、父母和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很多人一样,建造社区和关系可以是我们工作的目标。但是不管我们从事何种职业,它们都可以是我们工作的元素。当我们欢迎和协助新的工人,在别人谈到重要问题时仔细聆听并提出问题,不怕麻烦亲自约人见面,给别人鼓励的卡片,分享值得纪念的照片,分享好的食物,在谈话时主动邀请别人加入,或其他表达同事情谊的举动,我们就每天在同时完成这两个工作目标。

最后,神圣的工作会促进人们得到好的生活。神引领他的百姓埃及,是为了让他们进入应许之地去安家、生活和发展。然而,以色列人在那里所经历的事情距离神的理想还差的很远。同样的,基督徒在这世上的经历也远远不是理想状态。进入神安息的应许仍然有效(来4:1)。我们还在等待一个新天和新地的来临。但是神在圣约中通过摩西给百姓颁布的律法,有很多都涉及到人们之间彼此相待的伦理。于是,神的祝福在我们与他人共同生活和工作中体现出来,就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了。从反面来看,如果我们忽视神对我们应当怎样生活和工作的指示,我们如何期望地上所有家庭通过我们经历神的祝福(亚伯拉罕的子民通过在基督里的信而蒙福)?就像Christopher Wright所说的,“神的百姓在两个约中都被呼召做万国的光。但是若神的圣民已经更新了的生命都不能发光,照亮万国的光从何处而来![6] 因此很清楚,这里的“好生活”和毫无节制的自私的繁荣或显摆的消费无关,因为它包含非常广义的、神希望我们拥有的生活:充满爱,公义,和仁慈。

Elmer Martens, God’s Design: A Focus o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3rd ed. (Grand Rapids: Baker, 1994). This section of the article follows Martens’ analysis of the four-part outline of God’s design.

English Bibles employ the convention of using the word “Lord” (in small capital letters as distinct from “Lord”) to represent the Hebrew name of God, YHWH.

The literature i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on this point is immense both in scope and depth of analysis. This is understandable, given the pivotal importance of God’s self-revelation. Providing even a summary of the issues and approaches to this matter exceeds the scope of this article. For an able discussion of what is at stake and a fuller understanding of the position taken in this article, see Bruce K. Waltke and Charles Yu, A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 Exegetical, Canonical, and Thematic Approach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7), 359–69.

Elmer A. Martens, God’s Design: A Focus o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3rd ed. (Grand Rapids: Baker, 1994), 10.

For more on the land in the New Testament, see Bruce K. Waltke and Charles Yu, A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 Exegetical, Canonical, and Thematic Approach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7), 558-87. 

Christopher J. H. Wright, The Mission of God: Unlocking the Bible’s Grand Narrative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6), 358.

摩西和亚伦宣告神对法老的审判(出埃及记7: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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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派摩西和亚伦去告诉法老“容以色列人出他的地”(出7:2),神开始了第一步工作——释放。为了这个任务,神使用了亚伦在公众面前能言的天赋(出 4:14; 7:1)。他也用卓越的技能装备亚伦,让他超过那些埃及的高官(出 7:10-12)。这提醒我们,神的使命既需要言语也需要行动。

法老拒绝听从神通过摩西把以色列从奴役中解放出来的命令。于是,通过一系列愈加严重的自然灾害,摩西一项一项地宣告了神对法老的审判(出 7:17-10:29)。这些灾难让人经历了痛苦。更重要的是,它们显著的伤害了埃及地和埃及人民的生产能力。瘟疫导致了牲畜的死亡(出 9:6)。庄稼被击倒,森林被毁坏(出 9:25)。蝗虫侵害了许多生态系统(出 8:6, 24; 10:13-15)。在出埃及记中,生态灾害是神对法老的残暴和压迫的报复。在现代社会,环境恶化和生态灾害的主要因素是政治和经济压迫。如果我们觉得自己拥有摩西的权柄并且有权宣告上述任何一种神的审判,无疑是一种愚蠢的想法。但是我们可以看见当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需要被救赎的同时,环境也同样需要救赎。

每一项警告的行动都可以让法老释放以色列人,但每一次灾难过后,他都食言了。最终,神降下灾难击杀了所有埃及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出 12:29-30)。法老很快就发现,奴役别人的骇人效果不过是“刚硬”了自己的心,让自己失去了同情,公义,甚至自保的意识(出11:10)。这事以后,法老很快接受了神的命令,让以色列人得了自由。离开的以色列人“夺去了”埃及人的珠宝,银器,金器,和衣裳(出 12:35-36)。 这是对奴役效果的反转,是被榨取的工人进行的正当掠夺。当神解放百姓时,他恢复了他们享用自己亲手劳碌之成果的权力(赛65:21-22)。工作,以及从事工作的环境,是神最关心的事情。

以色列过红海、前往西奈(出埃及记13:17-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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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神决定性地带领他的百姓穿过红海,将他们从埃及的暴政掌控中释放出来后,神的工作之基本表达方式产生了很大的成果。那位曾把汹涌的水分开、创造出干地的神,那位曾把挪亚全家从大洪水中带到干地的神,“分开”了红海,带领以色列人在“干地”上通过(出14:21-22)。因此,以色列人从埃及到西奈的旅途是神创造和救赎故事的延续。摩西、亚伦和其他人都在努力工作,但真正做工的是神。

神在以色列人中行公义的工作(出埃及记1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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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埃及去西奈的旅途中,摩西与他的丈人叶忒罗重新建立了联系。这个以色列民族的局外人,在整个社区的公义问题上给摩西提供了急需的建议。神他的百姓救赎的工作,扩展为在他们行公义的工作。以色列在埃及监工的监视下,已经经历了不公平的对待。当他们自由以后,他们正当地寻求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Walter Brueggemann 观察发现,圣经的信仰不仅仅是传扬神的作为。它还“关乎努力的、持久的工作,为要培养和练习每天施行医治和恢复的热情,以及每天都拒绝各种不诚实的所得。” [1]

关于摩西,我们早先了解到的事情之一就是,他有解决争端的欲望。最初,摩西试着干涉, 但是他被“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呢?”这句话驳回了(出2:14)。但是在当前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正好相反。人们需要摩西做一个统治者-审判官,因为众多百姓需要他做决定,“从早到晚”都围着他(出18:14; 另见申1:9-18)。摩西的工作显然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他要合法地解决百姓的争端。其次,他要教导神的律例典章给那些寻求道德和宗教指引的人。[2] 叶忒罗观察到摩西是这个高贵的工作的唯一代理人,然而他认为这种方式无法持久。“你这做的不好”(出18:17)。另外,这样做既对摩西不利,也不能满足那些他想要帮助的百姓。叶忒罗的解决方法是让摩西继续担任只有他有资格担任的、神的代表:为了百姓向神求情,指示百姓,决定困难的事情。但是,他应将其他所有的事都委派给下属的审判官,让他们在四级的司法系统中服侍。

这些审判官的资质是这个智慧的计划之关键,因为他们不是按照各支派或他们在宗教上是否成熟而选出来的。他们必须满足四项资格(出18:21)。首先,他们必须有才能。若用希伯来语来表现,就是“hayil的人”,含有此人有能力、领导力和管理才能,应变能力强,处事谨慎之意。 [3] 第二,他们必须“敬畏神”。正如第2章提到的主产妇一样,这可能并不是特指某种宗教品质。这个词所描述的是那些对跨越文化和宗教边界的、公认的道德常识有着清晰理解之人。第三,他们必须“可信”。因为真理与行动的方式都是抽象概念,因此这些人可信的品格和行为都应被公众周知。最后,他们必须恨恶不义之财。他们必须知道腐败如何发生以及为什么发生,恨恶贿赂和各种破坏性因素,积极的守护司法系统远离这些侵染。

授权是领导力的一个重要部分。虽然摩西具有担任先知、政治家和审判官独特天赋,但他并具有无限的天赋。若任何人以为只有他或她有能力把神交托的工作做好,那么他大概已经忘记了作为人意味着什么。因此,领导力的天赋最终是把权力合理分派出去的天赋。像摩西一样的领袖必须识别出工作所需的能力,训练那些将要得权柄的人,并找到监督他们的方法。领袖也需要有人监督(hold accountable)。叶忒罗就承担了检查摩西工作的任务。这段叙事坦然地承认,甚至那些旧约中的伟大先知也需要一位有权管辖他们的人来监督。智慧、有决断和有同理心的领导是从神来的天赋,每个人类社区都需要这样的领袖。然而出埃及记告诉我们,问题不在于寻找一个有天赋的领导人凌驾众人之上,而是在于依照神设计的过程在社区中间建立某种领导结构,让有天赋的人能够担任领袖。授权是唯一能够增进一个机构或社区能力、发展未来领袖的方法。

摩西很快就彻底接受了这一建议,这一事实或许说明他本身就非常渴望这样做。但更大的范围,我们还可以看到摩西对接受神通过以色列人之外的人转达给他的智慧建议持有完全开发的态度。这一点可以鼓励基督徒接受和尊重来自于更为广泛的传统和宗教之建议,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这样做未必是对基督的不忠,也不意味着我们对自己的信仰缺乏自信。这并不是对宗教多元性作出了不恰当的妥协。相反,太频繁地引用圣经上的智慧言语甚至可能是一种拙劣的见证,因为这样做会让外人认为我们狭隘而缺乏安全感。不管是从内部还是外部来的建议,基督徒都应当好好地分辨采纳。但最终我们坚信,“所有真理都是神的真理。”[4]

Walter Brueggemann, “The Book of Exodus,” in vol. 1,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Genesis to Leviticu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4), 829.

Umberto Moshe David Cassuto,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Exodus (Skokie, IL: Varda Books, 2005), 219.

For more on the word hayil, see Bruce K. Waltke and Alice Matthews, Proverbs and Work, Proverbs 31:10-31, beginning with the section “The Valiant Woman” at www.theologyofwork.org.

Arthur Holmes, All Truth is God’s Truth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83).

以色列人在西奈山(出埃及记19:1-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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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奈山上,摩西从耶和华得到十诫。新国际英语版学习圣经说:“十诫是神与以色列人在西奈山所立之约的核心条款。在随后的历史中,无论怎样强调它的作用都不过分。它们构成了西方世界道德原则的基础,并且总结了那位唯一的真神对他百姓的信仰、敬拜和行为的要求。”​[1] 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一样,以色列人的律法对基督徒起着何种作用,乃是一个引起很多争议的话题。因为这些原因,我们会特别注意出埃及记到底说了什么,因为这是我们所有人都承认的东西。同时,我们也希望对基督徒愿意采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从这部分圣经中学到各自的功课表示理解和尊重。

Kenneth Barker, ed., The NIV Study Bibl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9), 269.

律法在出埃及记中的意义(出埃及记19: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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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要承认出埃及记是整本圣经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而不是独自一部独立的法律文书。Christopher Wright曾经写道:

常识认为圣经是一本基督徒的道德准则,然而,圣经的内容和想要实现的目的远不是如此简单。本质是,圣经讲述了神、世界和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世界出了什么问题、神做了什么来拨乱反正,以及在至高神的计划中未来将会怎样。虽然如此,在这个宏叙事中,道德教导确实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圣经的故事就是关于神的宣教使命的故事。圣经要求人类作出适当的回应。神的宣教使命呼召人类的参与,并将人类包括在内。而我们的使命必然包括道德层面的回应。[1]

英文单词单词律法是关键的希伯来词汇妥拉的传统译法,但并不是一个精确的表述。因为这个词汇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占据中心地位,因此我们有必要们理清这个希伯来词汇在圣经中的用法。“妥拉”这个词在创世记中出现过一次,表示神要求亚伯拉罕遵行的指示。它也可以指一个人给另一个人指示(诗78:1)。但是在整个摩西五经和剩下的旧约中,“妥拉”表示某种从神而来的、指导神的百姓举行仪式和正式敬拜的行为标准,以及民事和社交行为准则。[2] 在圣经里,“妥拉”含有“神圣的权威指示”之意。这个概念与我们现代对律法的理解相去甚远;律法在我们的心目中是由立法机关起草和颁布的条款或”自然“律。为了强调出埃及记中律法的丰富和指导性,我们有时不必翻译这个词,而是直接用“妥拉”来表示它。

在出埃及记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若将其视为一系列具体指示,妥拉是圣约的一部分,而不是其他意思。换句话来说,圣约作为一个整体,描述了神以救赎自己百姓的行为为依据所建立的、神和百姓之间的关系(出20:2)。作为与百姓们立约的王,神接下来特别说明了他想要以色列人如何敬拜和行为。以色列人宣誓顺服,是对神与其立约之恩赐的回应(出24:7)。这对我们理解工作神学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神对我们的工作行为和在工作场所的实践有着神圣的旨意;我们分辨神旨意的方式就包含在神和我们建立的关系中。用基督徒的话来说,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而且我们通过对待他人的方式来展现这种爱(约壹4:19-21)。神命令我们无条件的去爱我们的邻舍,意味着神想要我们随处都爱人,不管我们是在教会、餐馆、家里、聚会还是在工作场所。

Christopher J. H. Wright, The Mission of God: Unlocking the Bible’s Grand Narrative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6), 357-58.

Peter Enns, “Law of God” in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d Exegesis, ed. Willem A. VanGemere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7), 4:893. The word also refers to a body of literature in that the historical core of the book of Deuteronomy is called “the Book of the Law” (Deuteronomy 31:26). Traditionally, the entire Pentateuch is called “the Torah.”

律法在基督徒生活中的作用色(出埃及记20: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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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督徒来说,从出埃及记里,特别是从利未记的经节中得出应用,并应用到当今的生活中,无疑是一个挑战。任何打算这样做的人都要预备迎接这样的反驳,“当然,但是圣经也允许奴隶制,而且说我们不能吃培根或虾!此外,我不认为神真的在意我的衣服是不是棉和腈纶混纺的”(见出21:2-11; 利11:7, 12; 和 19:19)。因为这些说法甚至在基督徒圈子里出现,我们若发现很难将圣经应用在一般的工作场合,就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我们如何知道什么能用在今天,而什么又不能呢?我们在应用圣经时,如何避免被人指责为不一致呢?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让神的话语真正在生活的各个领域改变我们呢?出埃及记中多样化的律法和摩西五经,都展现出同一类型的挑战。另一个问题来自于基督徒对妥拉和旧约与耶稣基督和新约的关系,具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妥拉在基督教中占据何种位置,目前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了找出圣经关于工作的教训,这个问题必须解决。接下来我们要简短地讨论这个问题,但是又不失于过分狭隘。

新约与律法的关系很复杂。它既包括耶稣说的“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太5:18),也包含保罗说的“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7:6)。 这不是两个相悖的陈述,而是对共同现实的两种方法:妥拉不断地启示出神的公义、智慧,并从内在改变那些神在耶稣中给予新生的人。神赐妥拉,作为他圣洁本性与伟大拯救之后果的表达。阅读妥拉,使我们清楚自身的罪性和对拯救的需要,从而使我们可以与神、与他人和睦相处。神期望他的百姓顺服他的指示,将其应用在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现实的问题中。某些律法的特殊性,并不意味着神是个不切实际的完美主义者。这些律法帮助我们了解,对神来说没有任何我们面临的问题显得太小或微不足道。尽管如此,妥拉不仅仅涉及外在行动,还谈到诸如贪婪等内心的想法(出20:17)。后来,耶稣不只谴责了谋杀和通奸,也谴责动怒和淫念的根源(太5:22, 28)。

然而,遵照妥拉的规定将其应用于当今生活中的真实问题,并不等于重复以色列人在几千年前的行为。在旧约中我们已经看到,神无意让律法的某些部分永远生效。会幕显然不是一个永久的结构,甚至圣殿也被以色列的敌人拆毁了(王下25:9)。耶稣预言自己的牺牲和复活时,说他要三日建立起被拆毁的“殿”(约2:19)。在某些很重要的层面上,他就是圣殿、祭司制度和祭祀体系的体现。耶稣对食物的宣告——入口的不能污秽人——意味着摩西之约中特定的食物律法不再有效力了(可7:19)。[1] 再者,新约中神的百姓住在不同的国家,处于世界各种文化之中,有时他们没有合法的权力去应用妥拉的约束。门徒们考虑到这些问题,在圣灵的引导下决定,特定的犹太律法不能普遍的适用于非犹太裔的基督徒(徒15:28-29)。

当问到哪条诫命最重要时,耶稣的回答与他当时的神学理论并不冲突。“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要爱人如己。”(可12:30-31)。​[2]

新约中的很多内容都确认了妥拉的效力,不仅承认它对通奸、谋杀、偷盗、和贪恋的负面诫命,还有爱人如己这样的正面诫命(罗13:8-10加5:14)。 按照凯勒(Timothy Keller)的说法,“基督的到来改变了我们的敬拜方式,但并没有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3] 考虑到新约中神说他要将他的律法放在他的百姓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 路22:20),这一结论并不意外。以色列人忠诚于摩西之约的律法,依赖于他们立志顺从这些律法。但最终只有耶稣能成全律法。另一方面,新约的信徒工作方式不同。根据保罗的说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罗7:6 NIV)。

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考虑工作神学,之前的解释提供了几个要点,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应用出埃及记中和工作场所相关的律法。这些律法涉及如何恰当的对待工人、动物和财产,因为他们表达了出自神本性的持久价值。它们应该被认真对待,但不是盲目服从。一方面,十诫中的条目采用了一般性描述,可以自由的应用在各种语境中;另一方面,特定的关于仆人、牲畜和人身伤害的案例法条款,尤其是不时引发争议的条款,只能应用于古代以色列特定的历史和社会环境中。这些律法是对正确行为的说明,但是并未穷尽各种可能的应用。基督徒不仅通过规范自身的行为来尊崇神和神的律法,还要允许圣灵改变我们的态度、动机和想法(罗12:1-2)。任何疏忽,都是对主和救主之工作和旨意的规避。基督徒应当一直寻求爱对我们的规章和行为的指引。

Tim Keller, “Keller on Rules of the Bible: Do Christians Apply them Inconsistently?” The Gospel Coalition, http://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tgc/2012/07/09/making-sense-of-scriptures-inconsistency/.

James Tabor and Randall Buth, Living Biblical Hebrew for Everyone (Pasadena, CA: Internet Language Corp., 2003).

Tim Keller, “Keller on Rules of the Bible: Do Christians Apply them Inconsistently?” The Gospel Coalition, http://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tgc/2012/07/09/making-sense-of-scriptures-inconsistency/.

关于工作的指示(出埃及记20:1-17和2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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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圣约之书”(出24:7)包括十诫或者说Decalogue(字面意思,“话语”,出20:1-17),以及出埃及记21:1-23:19的法令。十诫是普遍性命令,告诉我们做什么不要做什么。法令是一系列的案例法(case laws),将十诫的价值观应用于特定的情况中,采用“如果...那么”的格式。这些律法适用于古代以色列的社交和经济世界。它们不是详尽的法律条文,而是作为样本,提供对最坏的违规行为的限制,并且为处理疑难案件设定法律先例。[1]

Gordon J. Wenham, Exploring the Old Testament, A Guide to the Pentateuch,  vol. 1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8), 71.

十诫(出埃及记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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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是在旧约中神的意愿之至高表达,值得引起我们特别的注意。它们不应被当做数百条律法中最重要的十条,而是整个妥拉的概要。所有妥拉的根据就在十诫中,并且在其中我们应该能够找到所有的律法。当耶稣用“‘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这句著名的话总结律法时,他表达了十诫与剩下的律法条文之间本质上的统一性。无论何时,当人们提及十诫的时候,都是指着全部的律法和先知。

十诫与其他律法在本质上的统一性,以及它们在新约中的延续性,邀请我们按照圣经的其他教训将它们广泛应用于今天的工作中。也就是说,当应用十诫时,我们要考虑圣经中旧约和新约的相关章节。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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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诫提醒我们,妥拉中的所有条目都要是从我们对神的爱出发,变成我们对神的爱的回应。神的爱通过他将以色列人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通过神的拯救显明出来(出20:2)。生活中再没有任何其他事,比爱神和渴慕神对我们的爱更值得关注了。如果我们确实觉得有别的事情比爱神更重要,并不是说我们破坏了神的规矩,但是却说明我们跟神没有真正建立关系。我们关心的其他事——无论是钱财、权力、安全、被承认、性或者任何其他事——就成为了我们的神。这个神有它自己与神相悖的诫命,我们在满足这个神的需求时将会不可避免的违反妥拉。只有那些除了耶和华以外没有别神的人才可以想象自己遵守神的律法。

在工作领域,这意味着我们不应让工作或它的需求和成果取代神,成为我们生活中最关心的事情。正如David Gill所说的那样,“永远不要让任何人或任何事情威胁到神在你生活中的中心地位。”​[1] 很多人工作主要是为了挣钱,因此对钱无节制的欲望很可能是与工作有关的、对第一诫命的最常见威胁。耶稣恰恰警告了这个危险。“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财利”(太6:24)。但是几乎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事情都可以被我们的欲望扭曲,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干扰我们对神的爱。很多事业以爱神的名义要成就各种事情——政治权力、财务稳定、专心工作、在同事中的地位或者顶尖的表现,但是因为所用的“手段”变成了目标本身,最后以悲剧收场?举个例子,当被认可的工作比工作的性质更重要的时候,这难道不是一个标志名声已经代替对神的爱成为最关心的问题?

一个实用的试金石是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在工作中对待他人的方式,是否体现出我们对神的爱。“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壹4:20-21)。如果我们关心自己超过关心我们的工作伙伴,上级和同工,我们就把自身的需求当做我们的神了。特别的,如果我们当别人是可操纵的事物、要攻克的障碍、满足我们需求的工具,或简单地视为我们身边的中性物体,那么表明我们没有尽心尽性尽意的爱神。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可以开始列出一些与工作有关的、很可能影响我们爱神的行为。违反我们良知的工作。在一个需要伤害他人才能取得成功的机构工作。过长的工作时间,让我们几乎没有时间祷告、敬拜、休息或者采用别的方式加深我们与神的关系。与那些让我们软弱、诱惑我们渐渐不再爱神的人一起工作。在酗酒、滥用药物、暴力、性骚扰、腐败、不尊重、种族主义或其他不人道的地方工作,损坏了我们里面神的形象,也损坏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人里面神的形象。如果我们可以规避工作中的这些危险——即使意味着我们需要找一份新的工作——也是很明智的。如果不可能,我们至少可以知道,在面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帮助和支持来维持我们对神的爱。

David W. Gill, Doing Right: Practicing Ethical Principles (Downers Grove, IL: IVP Books, 2004), 83. Gill’s book contains an extended exegesis and application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in the modern world, which merits careful attention.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象”(出埃及记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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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诫命提出了偶像崇拜的问题。偶像是我们自己创造出的诸神,这些神全然出自我们,我们甚至觉得可以控制他们。在古时候,偶像崇拜常是敬拜有形的物体。但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信心和信仰。我们最终会把自己的福利和成功寄托在什么东西上面?任何不能满足我们希望的事——即,除神以外的其他事——就是偶像,不管他是不是有形的物体。一家人造了一个偶像,想要操纵神,但是随后却造成自身、社会和经济上的灾难,士师记17-21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令人难忘的故事。

在工作的世界中,谈及钱、声望和权力这些潜在的偶像是普遍现象,而且也是恰当的。本质上这不是拜偶像;事实上,神在世上的创造和救赎要求我们承担某种角色,而这样做或许对我们实现这些角色是必要的。然而若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完全控制这些东西,或者以为拥有它们就能保证我们的安全和富足,我们就开始落入偶像崇拜中了。同样的事情可能在任何算是成功的元素上发生:努力工作,创造力,风险,财富和其他资源以及有利的环境都可能变成偶像。作为工人,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些东西的重要性;但作为神的百姓,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是否已经开始将它们偶像化。通过神的恩典,我们可以克服诱惑,不去崇拜这些本为良善的事物。在任何事情上发展出真正敬虔的智慧和技能,是“为要使你倚靠耶和华”(箴22:19;重点为作者所加)。

偶像崇拜的独特之处在于偶像的人造性。在工作中,偶像崇拜的危险在于我们错误地看待自己的权威、知识和对现实的认识。当我们不再用那些为别人设定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停止听取他人的意见,或者倾轧那些与我们意见不同的人时,难道我们不是开始把自己当作偶像了吗?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埃及记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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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诫命明文禁止神的百姓“妄称”神的名。这不只局限于“耶和华(YHWH)”这个名字(出3:15),也包括“神”,“耶稣”,“基督”等等在内。但是什么叫妄称呢?当然,它包括诅咒,诽谤和亵渎等不尊重神的做法。但是更重要的是,它还包括错误的把人的作为归在神身上。这个禁令防止我们宣称自己的行为和决定具有神的权威。遗憾的是,某些基督徒似乎相信在工作中跟从神主要是按照自己的理解为神说话,而不是以尊敬的态度待人,为他们的行为负责任。“这是神的旨意……”或者“神因为……而惩罚你”是一些非常危险的说法,一个人若脱离信仰的共同体而这样说话,几乎不可能是正确的说法(帖前5:20-21)。传统的犹太人在说出英文翻译的“神”的时候都会有所保留——他们只用雅威这个名字本身。按照上面的分析,这可能是一种基督徒常常缺少的智慧。如果我们谈论“神”这个词的时候更谨慎,也许我们在宣称自己知道神旨意的时候可以更明智,特别是当我们告诉别人神的旨意如何时更该如此。

第三条诫命也提醒我们,尊重人的名字对神来说也很重要。好的牧羊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10:3),同时警告我们如果叫别人“魔利”,则“难免地狱的火”(太5:22)。记住这一点,我们就不应滥用别人的名或用不尊敬的绰号称呼他们。当我们用他人的名字去诅咒、羞辱、压迫、排挤和欺诈他们的时候,就是在滥用别人的名。当我们用别人的名去鼓励、感谢、促进团结和欢迎别人的时候,就是在善用别人的名。尤其当一个人经常被当做无名的、不可见的或不重要的人物时,仅仅了解和说出他/她的名字就是一种祝福。你知道那些帮你倒垃圾的人、接你客服电话的人或为你开巴士的人的名字吗?即便这些名与神的名无关,它们确实和那些按神的形象造的人的名相关。

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出埃及记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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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涉及的问题很复杂,不仅在出埃及记和旧约中如此,在基督教神学和实践中也同样如此。诫命的第一部分要求每七天中的一天停止工作。出埃及记中其他提到安息日的地方还有第16章(关于收集吗哪),出埃及记23:10-12(每七年一个安息年以及每周休息的目的),出埃及记31:12-17(违反的惩罚),以及出埃及记34:21和出埃及记35:1-3。在古代世界中,只有以色列人守安息日。一方面,这对以色列人来说是一个无以伦比的礼物。古代世界没有别的民族享有七天中休息一天的特权。另一方面,它要求对神的供给有非常的信心;因为人们要在六日中完成种庄稼,收获,提水,洗衣服等工作,依靠神的造物谋生。当以色列人一周休息一天时,周围的国家会持续地锻造利剑,羽箭,训练士兵。以色列必须信靠神,不让这一天的休息成为经济和军事上的大灾祸。

今天我们在信靠神上也面临相同的问题。如果我们听从神的诫命,按照神规定的周期来工作和休息,那我们在当今的经济中能够保持竞争力吗?要保住一份工作(或者两份或者三份工作),还要清洁家里,准备饮食,割草坪,洗车,付账单,完成作业,买衣服,难道不需要七天才够吗?或者我们可以信靠神的供应,每七天就休息一天?我们可以花时间去敬拜神、祷告以及和他人聚在一起学习和互相鼓励吗?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总体上会更多产还是减产呢?第四条诫命没有解释神如何可以让我们能够完成这一切。它只是简单的告诉我们七天中要休息一天。

基督徒把休息的那一天改变为主日(礼拜日,基督复活的那一日),但安息日的精髓不是从一周中选出某个特殊的日子(罗14:5-6)。支持安息日的两极实际上是工作和休息的平衡。工作和休息都包含在第四条诫命中。六天的工作和一天的休息一样都是诫命的一部分。虽然很多基督徒都存在让工作侵犯安息日的危险,但也有其他人面临相反的危险,他们逃避工作并且想要过闲散浪费时间的生活。这甚至比忽视安息日更差,因为“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我们需要的是工作和休息的适当节奏,二者加在一起对我们自己、家庭、工人和客人都是好的。这个节奏可以也可以不包括在周日(或周六)的、连续24小时的休息。工作和休息的比例可以根据临时的需要来调整(当今的应用等同于在安息日把牛从井中救出来,参见路加福音14:5),或根据季节来改变休息时间。

如果过量工作是我们的主要危险,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方法来遵守第四条诫命而不建立一个新的假律法来区分属灵(在主日敬拜)和属世(从周一到周六工作)。如果逃避工作是我们的危险,我们需要学习如何把工作当做服侍神和周围的人的方式,并在工作中找到喜乐和意义(弗4:28)。

“当孝敬父母”(出埃及记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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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孝敬—或不孝敬—父母的方法。在耶稣的时代,法利赛人想要设定一些限制,让别人说自己的好话。但是耶稣指出,遵从这条诫命就要求用工作来奉养父母(可7:9-13)。我们尊重他人的方式是为他们的益处而工作。

对很多人来说,与父母良好的关系是人生的一大喜乐。好好服侍他们是一件开心的事,对他们来说遵从这条诫命很简单。但是当我们觉得为了父母而工作是种负担的时候,这条诫命就成为了我们的试炼。我们或许曾经被他们苦待或忽视。他们可能很有控制欲,总想干预我们的生活。与他们呆在一起或许削弱了我们对自我的感知,我们对配偶的委身(包含在第三条诫命中的责任),甚至是我们与神的关系。即使我们与父母有良好的关系,总会有那样一段时间,因为所需的时间和工作太多,让照顾他们成为了生活主要的负担。如果老化和痴呆开始夺走他们的记忆、能力和善良的天性,照看他们会成为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然而第五诫命是带有应许的,“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身体力行地孝敬父母给我们带来实际的益处,就是我们在神的国有更长(或是更完满的)的生命。我们无法得知这种情况如何发生,但是神告诉我们可以盼望这个应许,为此我们要信靠神 (参看​第一条诫命).

因为这是一条为了父母的益处而工作的诫命,因此本质上这也是针对工作场所的诫命。我们工作的场所可能是我们挣钱供养他们的地方,也可能是我们帮助他们度过日常生活的地方。二者都是工作。当我们因为可以住在父母身边而选择一份工作,或给父母寄钱,或使用父母带给我们的价值观和天赋,或者完成那些他们教导的重要事情时,我们就是在孝敬他们。当我们限制事业的发展,为了陪伴父母,为他们做清洁做饭,帮他们洗澡和拥抱他们,带他们去他们爱去的地方,消除他们的恐惧时,我们就是在孝敬他们。

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在很多文化中,人们由于父母和家庭的需要而决定做什么工作,而不是取决于他们自己的决定和喜好。有的时候基督徒会发现第一条诫命的要求(跟随神的呼召)和第五条诫命互相抵触,这会引起严重的冲突。他们发现自己被逼着做那些父母不理解的艰难选择。甚至耶稣也经历了父母的误解,因为马利亚和约瑟不能理解为什么家人们都离开了耶路撒冷,他却留在殿里(路2:49)。

在工作场合,我们可以帮助别人遵守第五条诫命,自己也可以遵守。我们要记得雇员、顾客、同工、老板、供应商以及其他人也有家庭,于是就可以调整我们的期望以支持他们对家人的尊重。当他人分享或抱怨他们与父母之间的挣扎时,我们应该带着同理心去倾听,以实际行动支持他们(例如与他换班,让他有时间陪伴父母),也许提供从神的观点出发提供参考意见,或者简单地把基督的恩典带给那些觉得自己缺乏良好亲子关系的人。

“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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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第六条诫命在当今的工作场合太有意义了,因为在美国10%与工作相关的命案都是凶杀。[1] 然而,仅仅告诫这篇文章的读者们“不要在工作时谋杀任何人”,似乎不会对这个数据造成多大影响。

但是谋杀并不是工作场所唯一存在的暴力,只不过是其中最极端的一种而已。耶稣说凡动怒的都是违反了第六条诫命(太5:21-22)。正如保罗所说,我们可能无法防止动怒,但我们可以学习怎样应对。“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4:26)。于是,第六条诫命对工作最重要的意义可能是,“如果你在工作中生气,需要管理自己的愤怒。”很多雇主、教会、州政府或地方政府,以及一些非盈利机构都提供愤怒管理的课程和辅导,很好的利用这些资源可能是遵守第六条诫命的一个十分有效的方法。

谋杀是故意杀害,但从第六条诫命延伸出的案例表明,我们也有责任去防止非故意的杀害。一个典型的生动案例就是当一头牛(工作牲畜)触死了一个男人或女人是如何处理的问题(出21:28-29)。如果事件是预谋的,牛的主人就要被以谋杀罪论处。换种说法,主人/管理者有责任在合理范围内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这一原则在大多国家都有清楚的立法,并且工作场所的安全性是重要的政府政策、工业界的自我规范,以及各种组织的政策和实践。即使如此,各种工作场所还是可以发现要求或允许工人们在不必要的危险情况下工作的情况。那些有责任规范工作场所、监管工人或监督工序的基督徒需要牢记第六条诫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是所有工作中最重要的责任之一。

“Fact Sheet: Workplace Shootings 2010,”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Labor,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http://www.bls.gov/iif/oshwc/cfoi/osar0014.htm.

“不可奸淫”(出埃及记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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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是最常出现通奸的地方之一,这并不是说奸淫一定出现在工作场所,而是因为通奸常常因工作关系而产生。这条诫命的第一应用是字面意义的应用。已婚的人不应该与配偶以外的人在工作中或因一起工作的缘故而发生性关系。很明显,这条规则排除了卖淫、色情图片、通过性交为人代孕等性职业,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工作的人具有某种程度的自由选择时应当如此。但是,任何侵蚀到婚姻关系的工作都违背了第七条诫命。这样的情况会以各种方式发生。医院、风险创业企业、学术机构和教会,以及凡鼓励同工之间建立坚强的情感纽带,但又缺少合适的支持让他们忠实于自己配偶的工作,都有这种危险。那些需要人保持较长时间肢体接触的工作,或者没有要求同事之间在下班之后保持合理界限的工作,比如长期出差等情况,也存在危险。有些工作让人遭受性骚扰,或者给员工压力,让他们与那些掌权的人发生性行为。有些工作让人自我膨胀或让人容易被引诱,比如名人、运动明星、商业大鳄、政府高层和非常富有的人在工作中可能面临这种危险。有些工作需要长时间(在身体上、精神上或情绪上)离家,从而磨损了夫妻间的连结。这些工作都可能带来危险,因此基督徒应该识别和避免它们,或想法减轻或防御这样的危险。然而,第七诫命的严重性并非源于奸淫乃是非法性行为,而是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神命定的圣约。神创造了丈夫和妻子成为“一体”(创2:24),耶稣在评论第七条诫命的时候也强调了神在婚姻契约中的角色。“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因此,犯奸淫不仅是指与不应该发生性关系的人发生了关系,也是在破坏与主我们的神之间的契约关系。事实上,旧约频繁的使用通奸这个词,以及它所包涵的意象来指拜偶像的行为,而不是谴责奸淫之事。先知们常常把以色列对敬拜独一真神的圣约不忠称为“行淫”或“娼妓”,比如以赛亚57:3, 耶利米3:8, 以西结16:38, 何西阿2:2, 以及其他多处经文。因此,任何破坏对以色列神之信仰的行为就是在象征意义上犯了奸淫,不管它有没有包含非法的性行为在内。对“奸淫”的用法将第一,第二,及第七条诫命统一起来,并且提醒我们:十诫表达了我们与神的唯一契约,而不是某种规则系统最重要的十条规则。

因此,我们应当避开那些要求或引导我们拜偶像或拜别神的工作。很难想象基督徒去做塔罗牌解读者,拜偶像的艺术制作人或音乐制作人,或出版渎神书籍的出版人。基督徒演员可能会发现自己很难表演那些渎神的,反宗教的,或属灵上败坏的角色。我们在生活中所做的一切事,包括工作在内,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增强或削弱我们与神的关系;在一生当中,工作所带来的持续压力对我们属灵上的消耗可能是毁灭性的。在我们能够选择的范围内,应当把这个因素纳入我们职业选择的决定中。

奸淫的独特性在于它破坏的契约是我们与神所订立的圣约。但是,岂不是基督徒所做的每一个许诺或协议都暗含着与神的立约吗?保罗劝勉我们说,“无论做甚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着他感谢父神。”(西3:17)。合约、许诺和协议无疑是我们用言语或行为,或二者一起去完成的事情。如果我们都以主耶稣的名义去做,那么就不能说有某些契约因为是与神订立的,因此需要遵守,而另一些契约仅仅是与人订立的,所以不用太在意。我们要遵行所有的协议,并要避免引导他人违背他们的契约。“遵守你的诺言,并且帮助别人遵守他们的”是对第七条诫命在工作中的应用的一个很好的引申。它或者包含在出埃及记20:14本身的陈述中,又或是通过阐释新旧约的教训能够知道的原则。

“不可偷窃”(出埃及记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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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诫命是另外一个以工作为主的诫命。偷窃不是一种适当的工作方式,因为它夺去了受害者的劳动果实。由于大多情况下偷窃的意图是绕过诚实劳动走捷径,因此它也违背了要一周工作六天的诫命。这又一次表明了十诫的内部关联。所以我们可以把它当做是神的话,让我们不要从我们的雇主、同事或一同工作的人处偷窃。

除了抢夺别人,偷窃还有很多形式。任何时候我们从合法拥有者那里不经允许取了有价值的东西,都涉嫌偷窃。挪动资源或资金为私人所用是偷窃。用欺骗去销售、获得市场份额或抬高价格就是偷窃,因为欺骗意味着买家所知的不是真实的情况。 (参看 www.theologyofwork.org真相&欺骗》(Truth and Deception) “吹嘘夸大” (Puffery/Exaggeration)一节关于这个话题更多的讨论(译者注:只有英文)。)同样的,利用人们的恐惧、脆弱、无力或绝望来榨取利润也是一种偷窃,因为人们的决定不是真正出于自愿。违反专利、版权和其他文化财产的律法是偷窃,因为它夺取了所有者根据民法从自己的创造中获得利润的可能。

遗憾的是,似乎很多工作都会利用别人的无知或缺少选择来获利,迫使人做一些他们本不会同意的交易。公司、政府、个人、工会和其他利益关联方可能会用他们的权力去胁迫他人接受不公平的工资、价格、财政条款、工作条件、工作时长或其他因素。虽然我们可能没有抢银行,没有偷窃雇主的财物或入店行窃,但我们很可能参与不公平或不道德的事而剥夺了他人应得的权利。完全不做这样的事情可能很困难,甚至因职业限制而不得不行,但是神仍然呼召我们尽量拒绝这类事情。

 

“不可作假见证”(出埃及记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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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诫命尊重他人的名誉权​。[1] 这在法律程序中,当人们的话语可以描述现实和决定人生的走向时,这条诫命有很准确的应用。司法的决定和其他法律进程控制着巨大的权力。操纵它们会削减社会的道德结构,因此构成严重的犯罪。Walter Brueggemann认为,这条诫命指出“公众必须有信心地认为,在某一个舞台上所有的社会现实都将得到可靠的描述和报告,否则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社会生活。”​[2]

尽管第九条诫命采用了法律用语,但它涵盖的范围很广,实际上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的言行绝不应当歪曲他人。对此,Brueggemann再一次给出了真知灼见:

政治家在相互攻讦的竞选中伺机摧毁对方;热衷小道消息的专栏作家言语中充满了诽谤中伤;甚至在基督徒的客厅中,杯觥交错时却让别人的名誉污毁。这是没有不安法律程序而行的、事实上的法庭。在这里可以指控别人;允许道听途说的证据;流言、偏见和诽谤被不加反对地接受。不需要证据,也没有辩护。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拒绝参与或忍受有人被诋毁和控告,而当事人却不能在场为自己辩护的谈话。任何方式传播小道消息都是错误的,即使伪装成祷告事项或牧养关怀也不行。除了不参与之外,基督徒还有责任制止谣言,劝阻那些到处散播的人。[3]

这样我们可以进一步知道,工作场合的闲言碎语是严重的犯罪。某些流言是与工作无关的隐私,提及这些已经足够邪恶。但是一个员工玷污同事的声誉呢?当被讨论的人不能在当场为自己说话时,我们真的能够得到真相吗?绩效考评又如何呢?有什么样的保障机制可以确保绩效报告的公平精确呢?在更大范围内,市场营销和广告业的运作空间是组织和个人交错的公共领域。为了最好地展示自家产品和服务,我们在什么程度上可以无偏见地指出竞争产品的缺陷和弱点?“你的邻居”的权利中是否可能包括其他公司的权利吗?经济的全球化表明,这条诫命可能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在这个猜想常常被当作事实的世界里,巧言善辩并不一定与真正的事实有太大的关系。神赐这条诫命提醒我们,人们可能不知道我们代替逼人作出的表述精确与否,但是神不会被愚弄。我们最好行事不欺暗室。因为这条诫命,我们知道在任何人面前都应当公义的话。(关于此话题更全面的讨论,​参看www.theologyofwork.org 网站 《真相与欺骗》(Truth and Deception 一文(译者注:只有英文),关于禁止“对你的邻居做假证”的命令是否包括一切形式的说谎和欺骗。)

 

Walter Brueggemann, “The Book of Exodus,” in vol. 1, in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Genesis to Leviticu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4), 431. 

Walter Brueggemann, “The Book of Exodus,” in vol. 1, in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Genesis to Leviticu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4), 848.

Walter Brueggemann, “The Book of Exodus,” in vol. 1,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Genesis to Leviticu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4), 432.

“不可贪恋…… 人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记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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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妒和贪婪可能出现在生活中任何方面。因为地位、薪水和权力是我们在工作中与人打交道时花费大量时间处理的日常事务,因此这些情况也会出现在工作中。我们完全应当渴望取得成就、进步或工作中的奖励。但是忌妒不是其中之一。为了不嫉妒别人而拼命工作,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也不是办法。

我们特别要注意,在工作我们有时会面临诱惑,以贬损别人的成就为代价错误的夸大我们的成就。解救的方法很简单,虽然有些时候很难做到:承认他人的成就,并且总是给予他们所配得的所有称赞。如果我们能学会为别人的成功欣喜——或至少给予认可,我们就能在工作中斩断忌妒和贪心的血脉。如果我们能学会让我们的成功与别人的成功齐头并进的工作方式,贪心就会被合作代替,而忌妒被团结所代替,这样甚至会更好一些。

明尼苏达州亨内平市Wooddale教会的前任牧师Leith Anderson说,“作为主任牧师,就像我的口袋里有取之不竭的硬币。当我对同工们的好主意表示赞赏,表扬一个志工的工作,或感谢某人的时候,就好像我从口袋里给了他们一个硬币。作为一个领导者,我的工作是把硬币从口袋里放到别人口袋里,表达他人对他们工作的感谢。”​[1]

查看www.theologyofwork.orgProvision and Wealth Overview 中的 "From an Attitude of Discontentment to Contentment" 内容(译者注:只有英文)。

Reported by William Messenger from a conversation with Leith Anderson on October 20, 2004, in Charlotte, NC.

圣约之书中的判例(出埃及记2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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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后,出埃及记记录了一系列的判例。它没有进一步发展出详细的原则,而是给出了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常见的各种情况下应用神的律法之范例。作为判例,它们都属于以色列人日常会遇到的情况。确实,通观摩西五经(妥拉),我们很难将具体的律法和有关的叙事与劝勉剥离开来。判例的以下四个部分对现今的工作尤其适用。

 

奴役或合同制的苦役(出埃及记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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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神把希伯来人从埃及人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但在圣经中神并没有普遍禁止奴隶制。在特定情况下神允许奴隶存在,只要奴隶们被视为社区中拥有完整权利的成员(创17:12),与非奴隶享有同样的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出23:12;申5:14-15;12:12),并且被人道的对待(出21:7,26-27)。 更重要的是,奴隶不会是希伯来人永久的身份,而是为家境困难、若不为奴就要陷入绝望的贫困之人提供的一种自愿的、暂时的避难方式。“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出21:2)。主人若残忍对待奴隶,奴隶就可以立刻得到自由(出21:26-27)。这使得希伯来人的奴隶制更像一种个体间长期的劳动合同,而不太像那些以永久的种族/阶级/民族压榨为特征的当代奴隶制。

希伯来女奴在某种意义上受到更多的保护。人们购买一个女奴的主要目的是让她可以成为买主或买主儿子的妻子(出21:8-9)。作为妻子,她拥有与奴隶主同等的社会地位,并且这项交易的功能更像是付出了一份嫁妆。事实上,她甚至在律法中被称为“妻子”(出21:10)。更进一步,如果买主没有赋予女奴以普通妻子完整的权利,他必须给她自由。“他就可以不用钱赎,白白的出去”(出21:11)。然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女性比男性的保护少很多。每个未婚女性都可能被不情愿地出卖,成为别人的妻子。尽管这让她成为一个妻子而不是奴隶,但是被强迫的婚姻真的比被强迫劳动更好吗?

此外,一个明显的漏洞是,一个女孩或女人可以被买来给男性奴隶做妻子,而不是做奴隶的主人或主人的儿子的妻子。这就让她们成为买主的永久奴隶(出21:4),甚至当丈夫的奴隶期结束之后也无法得到自由。如此一来,这个女人就成为主人永久的奴隶,而主人并不是她的丈夫,她也不享有妻子应得的保护。

禁止永久奴役的保护条款也不适用于外国人(利25:44-46)。战争中被俘的男人被认为是主人的掠物,并且成为主人的永久财产。然而,大多数战利品似乎是女人和女孩(民31:9-11,32-35; 申20:11-14),她们的遭遇和希伯来女奴一样(申21:10-14),也会成为永久性奴隶。以色列人也可以从周围国家购买奴隶(传2:7),并且没有什么律法可以保护他们免于永久奴役。其他对希伯来奴隶的保护条例也适用于外人,但对于那些面临终生强制劳动的人来说,这只能算是一个微小的安慰而已。

相对于美国禁止奴隶间结婚的奴隶制,出埃及记中的法规致力于保护家庭的完整。“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出21:3)。然而,我们可以看到这条法规的实际结果,经常是造成被迫的婚姻。

尽管律法提供了各种保护,但成为奴隶绝不是一种令人愉快的生活方式。不管为奴的时间长短,奴隶都是主人的财产。不管律法如果规定,实际上它们很难防护奴隶被苦待,并且虐待确实时有发生。和圣经中很多地方一样,神在出埃及记中的话语没有废除当时的社会和经济秩序,而是指示神的百姓如何在他们当时的环境中过一种公义而富有同情心的生活。在我们看来,其结果是——并且应该是——令人担忧的。

无论如何,在我们变得太沾沾自喜之前,我们应该看看遍布世界的穷人大多处于何种劳动条件下,包括在发达国家里穷人的状况。看看那些为了养家而不停干着两到三份工作的人,看看当权者的虐待和滥用权力,看看那些非法的公司经营者、腐败的官员以及政治上互相勾结的老板们如何挪用劳动果实就知道了。今天,成千上万的工作甚至没有得到摩西律法所提供的保护。如果神甚至愿意保护以色列的的奴隶不受剥削,他会期待基督的跟随者们为当今那些处于同样压迫、甚至境况更糟的人做些什么呢?

 

商业赔偿和复仇法(出埃及记21:18-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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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法阐明了侵犯他人利益应受的处罚,其中有大量判例与商业直接相关,特别是那些遗失他人财物或伤害他人当负何种责任之案例。而在利未记24:17-21和申命记19:16-21中也提到的所谓复仇法,其中心概念是复仇。[1] 从字面上看,这条律法要求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21:23-25)。这里列举的是一些非常具体的事项。当以色列的士师施行审判时,我们真的相信他们就是这样判案和实行惩罚的吗?一个人因别人的疏忽而被烫伤,他真的会因看到加害者受到同等程度的伤害而满足吗?有意思的是,在出埃及记的这一部分,我们没有看到以这种方法运用复仇法的判例。相反,一个人如果在争斗中打伤了另一个人,他必须将受害者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要支付所有医疗费用(出21:18-19)。 圣经没有说加害者要在公共场合坐着不动,任由他之前的受害者给予同等程度的击打。看起来复仇法并不是大多数犯罪的标准处罚方式,而是为可能造成的伤害设置上限。Gordon Wenham说道,“在旧约时代没有警察或公众执法服务,所以起诉和惩罚都得由受害者和他的家庭来实施。因此受害一方很有可能并不坚持复仇法赋予的所有权利,而是协商一个较低的赔偿方案,甚至完全原谅施害人。​”[2] 这一律法或许被今天的某些人视为野蛮,但是Alec Motyer观察到,“当英国法律判定偷羊之人当被绞死时,并不是对‘以眼还眼’原则的应用而是忘记了这一原则。”​[3]

复仇法的解释问题表明,按照圣经的指示行事与严格按照圣经的字面意思行事或许并不相同。为我们面临的问题寻求符合圣经的解决方案,并不是一件直截了当的事情。基督徒需要成熟和鉴别能力,特别在耶稣教导我们放弃复仇法,不要抵挡作恶的人之后,更该如此(太5:38-42)。耶稣讨论的是个人伦理,还是期待他的跟随者将此原则应用在生意中?这个原则最好应用在别人轻微的得罪我们上,但不能用于严重的伤害吗?作恶的人制造了一些需要我们捍卫和保护的受害者(箴31:9)。

关于偷窃的赔偿和惩罚之具体条款要达成两个目标。第一,它们规定盗贼有责任物归原主或者赔偿全部的损失。第二,它们惩罚并教育盗贼,让盗贼经历受害者经历的所有痛苦。这些目标可以构成今天民法和刑法工作的基督教基础。现在的司法工作依据国家制定的具体法规和准则来执行。但是即便如此,法官们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来判刑和实施惩罚。对那些在法庭外解决的争端,律师们通过协商来帮助他们的客户达成最后的协议。最近,法学界出现了所谓“恢复公义”的观点,强调惩罚应复原受害者原本的情况,并且最大可能地把作恶的人恢复成社会上从事生产的成员。对这种说法的完整描述和评估已经超出了我们这里讨论的范围,但是我们想要提出的是,圣经在这个领域可以为当代的司法系统作出很多贡献。

在企业中,领导者有时必须调解两个因工作而产生严重分歧的员工。正确公平的决定不仅影响到争端双方,也影响到整个机构的氛围,甚至可能为同事们日后如何相处设下先例。决策所造成的即时风险可能会很高。然而不仅如此,当基督徒必须做出这类决定时,旁观者得出我们的为人和我们所宣告的人生信仰是否可信的结论。很清楚的是,我们不能预料到每一种情况的发生(出埃及记这本书也没有穷尽各种案例)。但是我们确实知道神愿意我们应用他的指示,也相信祷告求问神如何能够爱我们的邻舍,是此类问题最好的出发点。

Walter Brueggemann, “The Book of Exodus,” in vol. 1,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Genesis to Leviticu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4), 433. The principle is also present in the Code of Hammurabi (about 1850-1750 BC), though that code does not prioritize human life as highly as the Torah does.

Gordon J. Wenham, Exploring the Old Testament, A Guide to the Pentateuch, vol. 1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8), 73.

J. A. Motyer, The Message of Exodus: The Days of Our Pilgrimage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5), 240.

穷人从事生产的机会——拾麦穗(出埃及记22:21-27 & 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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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愿意为穷人提供机会,这一点可以从有利于寄居者、寡妇和孤儿的法规中看出来(出22:21-22)。这三个群体的共同特点是他们没有可以供养自己的土地。缺乏土地常常导致贫穷,所以旧约提到“穷人”的时候,常常与寄居者、寡妇和孤儿有关。在申命记中,神担忧这三类脆弱的人群,呼召以色列人以公义待他们(申10:18;27:19)为他们提供食物(申24:19-22)。 在以赛亚1:17, 23和10:1-2; 耶利米5:28, 7:5-7, 22:3; 以西结22:6-7; 撒迦利亚7:8-10; 以及玛拉基3:5中,我们也能看到有关的案例。

这些法规中最重要的条款中之一是允许穷人收获,或“拾取”耕种的土地上剩余的庄稼,并且收获所有休耕的田间自己长出的庄稼。拾穗的做法不是施舍,而是给穷人一个维持生计的机会。神要求土地所有者每七年休耕田地、葡萄园和果园一年,并且允许穷人收获那里长出的一切(出23:10-11)。即使是正在耕种的土地,所有者也要留下一些庄稼给穷人收获,而不是把田地收割干净(利19:9-10)。举例来说,橄榄树园或葡萄园每个季节应该只采摘一次(申24:20)。在那之后,穷人可以去收集剩下的,可能是质量差一点的或成熟慢一点的果实。这个做法不仅是善良的表达,也事关公义。路得记这本书就记载了拾穗所带来的美妙效果(参见 www.theologyofowork.org《路得与工作》 一文,"路得记 2:17-23")。

今天,从事庄稼生产、食物制造和分发的人有很多方法可与穷人分享食物。他们中很多人会捐赠每天剩余但是完整的食物给食物银行和收容所。另一些人则通过提到效率让食物的价格降低。但是至少在发达国家的大多数人不再以从事农业为生,并且社会的其他部门也需要给穷人机会。当今的工业界和技术界,高效利用资源乃是成功产品的基础。在股票交易市场,组装工厂或编程实验室没有留下任何可以“拾麦穗”地方。但是为弱势的工人提供生产性工作的原则仍然适用。企业可以在政府帮助下或者独立地雇佣有心理或身体残疾的人从事生产。通过训练并得到支援,那些缺乏竞争力的人、从监狱回到社会的人,以及其他难以找到传统工作的人也可以成为多产的工人并以此为生。

其他经济上弱势的人群或许需要依靠捐献的财物而不是工作机会来维持生计。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现代的情况太过复杂,不能简单的套用圣经的律法。但是律法所体现的价值观可以为我们设计和执行公共福利、个人慈善政策,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显著的贡献。许多基督徒在雇佣工人或设计雇佣政策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出埃及记提醒我们,雇佣弱势工人是代表我们在神的契约下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与古时的以色列人一样,基督徒也经历了神的救赎,虽然不一定是完全相同的经历。但是我们从根本上感谢神的恩典,是让我们寻找创造性的方法去服侍身边有需要的人的一个有力动机。

借贷和抵押(出埃及记2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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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组判例规定了金钱和抵押的处置方式(出22:25-27)。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与神的百姓需要借贷有关。借贷不应该依据通常的贷款标准来执行,而应该是无“息”贷款。希伯来词neshekh(在某种语境中有“咬”的意思)获得学术界很多的关注。neshek意思是过多的吗?如果是这个意思,它是否指在收取维持金融业务的合理利息之外,还要获得更多的、不公平的利息?又或者它是指任何的利息吗?圣经没有给出足够的细节去最终解决这些问题,但后一种看法看起来更有道理,因为在旧约中neshek总是与借钱给那些在痛苦和脆弱环境中的人有关,对他们来说付任何的一点点利息都是巨大的负担。[1] 把穷人放在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金融债务循环中,会引发充满同情的以色列神的行动。在这里,我们不用讨论这个律法是否对企业有好处。Walter Brueggemann说道, “律法没有讨论这种借贷方法的经济可行性。它只是简单的要求以具体的方法照顾需要的人,并且它期望全社会能够补充执行的细节。” [2] 律法描述的另一种场景,则涉及到一个人把他仅有的衣服拿出来抵押贷款的情况。债主应该在晚上把这件衣服还给他,让他可以安睡而不会有害健康(出22:26-27)。这是不是意味着债主在早晨又去收走这件衣服,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债务人偿清所有欠款为止?若借钱之人的境况如此窘迫,一位敬虔的债主可以不要任何抵押,于是轻易避开这种荒谬的场景反复。这些规定对今天一般意义上的银行系统没什么具体的应用,更多的应用在于对穷人的保护和援助制度。例如,欠发达国家的小额信贷的利率和抵押政策,是专为满足那些无法获得信贷的穷人的需要而设计的。目标——至少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最初几年——不是为了使贷款人的利润最大化,而是提供可持续的贷款机构,帮助穷人逃离贫困。即使如此,小额信贷也在努力平衡贷款人对可持续回报和违约率的要求,以及借款人对可负担的利率和非限制性抵押条款的需要。[3] 

在十诫之后存在具体的规定,意味着神希望他的百姓通过将诫命付诸实践、服务真实的需要来尊荣他。只有情感上的关心而没有谨慎地采取行动,不能给穷人提供所需的帮助。就像使徒雅各说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研究这些法律在古代以色列的具体应用有助于我们思考我们今天可以采取的特定方式。但我们应当记得,即使在当时,这些法律是示例性的。Terence Fretheim因此总结道, “对这些律法的应用是开放性的。圣经邀请听众/读者把这些篇章拓展到生活中各种可能遭遇不公义的地方。换句话说,律法邀请我们做超越律法的事。”​[4]

仔细阅读圣经,揭示了上帝的子民应该遵守这些法律并将其应用于新出现的各种情况的三个原因。[5] 首先,以色列人自己在埃及是外国人,受到压迫(出22:21; 23:9)。回顾这段历史不仅是要记得神的救赎,也是要把记忆变成这样的动机: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第二,特别是当我们不采取行动时,神垂听受压迫者的哀声并采取行动(出22:22-24)。第三,我们应做他圣洁的百姓(出22:31;利19:2)。

 

Robin Wakely, “#5967 NSHK,” in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d Exegesis, ed. Willem A. VanGemere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7), 3:185–89.

Walter Brueggemann, “The Book of Exodus,” in vol. 1,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Genesis to Leviticu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4), 868.

Rob Moll, “Christian Microfinance Stays on a Mission,”  Christianity Today, 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11/may/stayingonmission.html.

Terence E. Fretheim, Exodus: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1), 248.

J. A. Motyer, The Message of Exodus: The Days of Our Pilgrimage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5), 241.

会幕(出埃及记25:1-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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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会幕的工作的焦点在于敬拜礼仪,因此可能看起来超出了工作神学项目的讨论范围。然而,我们应该注意到,出埃及记并不轻易把以色列人的生活二分为我们所习惯的神圣和世俗两类。即使我们想要分别以色列的礼仪和礼仪之外的活动,出埃及记也没有指明何者更为重要。另外,会幕中真实发生的事情与今天的“教会工作”不能完全等同。当然,它的建造也与建造教会建筑毫无共通之处。出埃及记中关于会幕的章节,全在描述如何建立一个独特的设施。虽然建造会幕的工作持续多年并最终归入圣殿,但是其中的每一个建筑物都经过精心而独特的设计。它们不是为了以色列人的安居生活而设计的、可复制的样本。事实上,遍布全地的邱坛的建造和运行,对以色列民族的属灵健康造成了巨大的损害。最后,会幕的目的也不是给以色列人一个权威的敬拜地点。它的目的是让神住在他们中间。神一开始的说话都清楚表明了这一点,“又当为我造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出25:8)。今天的基督徒明白,神以他儿子的位格住在我们中间(约1:14)。通过他的工作,全体信徒成为神的灵居住的圣殿(林前3:16)。据此,我们将提出两点与工作有关的陈述。第一,神是一位建筑师。第二,神装备他的百姓去做他的工作。

出埃及记中关于会幕的大部分内容是按照神的命令(出25:1-31:11)和以色列人的回应(出35:4-40:33)来组织的。但是神除了告诉以色列人他要他们做什么之外,还有更多的指示。他提供了会幕实际上的设计。神清楚地告诉摩西,“制造帐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样式”(出25:9b)。[1] 希伯来语的“样式”(tavnit)一词,在这里指的是建筑和与建筑相关的东西。今天的建筑师用蓝图来指导建筑,但也可能使用某种建筑模型来演示效果。[2] 圣殿常常被看做天上圣所的复制品(赛6:1-8)。借由圣灵,大卫王得到了建造圣殿的样式并指示给了他的儿子所罗门,由所罗门出资建造了圣殿(代上28:11-12, 19)。根据后面的描述,神的建筑设计精致优雅,充满艺术性。神的设计先于神的建筑,这个原则在以色列建造会幕时成立,也同样广泛适用于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教会(林前3:5-18)。未来的新耶路撒冷是一个只有神能设计的城市(启21:10-27)。神作为建筑设计师的工作,确实给了这个职业特别的尊严。但在一般意义上,上帝的子民可以投身于他们的工作(不管是什么工作),同时意识到神对工作有自己的设计。就像我们接下来会看到的那样,神的计划涉及到很多的细节需要实现,但是在圣灵的帮助下,这些细节也得以完美实现。

比撒列、亚何利亚伯和其他建造会幕的能工巧匠的故事中,有很多与工作有关的术语(出31:1-11;35:30-36:5)。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他们的工作建造了会幕,也在于他们成为了建造圣殿的所罗门和希兰的模范。[3] 会幕里全套的工艺品包括金,银,铜等金属制品以及石雕和木制品。制造服装需要获取羊毛、纺线、染色、编织、设计衣服、制造和裁缝,以及刺绣的工作。工匠们甚至要准备圣油和香。统一所有工作的方式是神让自己的灵充满了工匠。这段经文中,希伯来语表示“能力”和“技能”的词汇是(hokhmah),通常被翻译为“智慧”,常用于描述人审慎地说话和决策。但是这里,它描述的工作明显是实际的手工,但同时又是在完全神学意义下的属灵工作(出 28:3; 31:3, 6; 35:26, 31, 35; 36:1-2)。
文中大范围的建造活动,说明了古代近东地区牵扯到什么样的建筑,尽管这些描述远非详尽。由于神默示了这些工作,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神希望我们从事这样的工作并给予了祝福。但我们真的需要这样的经文,好让我们确信神赞同从事这样的工作吗?关于那些没有提及的相关技能呢?开个玩笑,如果会幕需要空调系统,我们相信神也会为一个优质的系统制定计划。Robert Banks睿智的建议说,“在圣经的作品中,我们不应该以过分狭隘或太注重具体分工的方式来解释和比较[现代的]建筑过程。有时这样做也许不错,但是一般而言不应当如此。”[4] 这里的要点并不在于神注重某些种类的工作而不在意其他的工作。圣经没有必要列出每一个高贵的职业的名字,好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工作才是敬虔之人可以从事的。就像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2:27)一样,建筑物和城市也是为人设立的。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的律法(申22:8),表明神在意我们建造可靠的建筑,能够服务和保护他的百姓。圣灵充满建造会幕的工人一事,重点在于神为了某些特定的目标而关心这个特定的项目。基于这个事实,也许我们能够得出一个与今天的工作有关的永恒教训:不管神的工作是什么,他不会把自己伟大的工作交在缺乏技巧的工人手中。他为了自己的工作而装备我们的方式,可能与他众多的任务一样繁多。因为神的信实,他给我们的属灵恩赐将会坚固我们,最终让我们完成神交托的工作(林前1:4-9)。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的加给我们,使我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林后9:8)。

The translation here slightly modifies th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to show how the key word pattern appears twice.

Victor Hurowitz, “The Priestly Account of Building the Tabernacl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105 (1985): 22. The word tavnit describes the three-dimensional shape of idols (Deut. 4:16-18; Ps. 106:20; Isa. 44:13), a replica of an altar (Josh. 22:28; 2 Kgs. 16:10), and the form of hands (Ezek. 8:3, 10; 10:8).

Raymond B. Dillard, 2 Chronicles, vol. 15,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Dallas: Word, 1998), 4-5.

Robert Banks, God the Worker: Journeys into the Mind, Heart, and Imagination of God (Eugene, OR: Wipf & Stock, 2008), 349. 

出埃及记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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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埃及记中,我们看到神把他的百姓从被压迫的劳动中释放,享受神的儿女所有的、光荣的自由。这不是不工作的自由,而是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工作去爱和服侍耶和华的自由。神为那些荣耀他和祝福以色列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指导。他也提供了一个与他同在的地方来祝福他们所做的一切。